发布时间:2022-11-23 00:42: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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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图)!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图)!

预缴所得税由总公司按总分公司应缴纳所得税总额的50%在当地预缴,其余50%由分公司就地预缴。

各分公司根据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总资产计算分摊比例,三者的权重分别为0.35、0.35和0.3。

各分行分摊预付款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各分行分摊预付款额=各分行分摊预付款总额×分行分摊比例

在:

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税款总额=企业当期统一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50%

分公司分摊比例=(分公司营业收入/各分公司营业收入之和)×0.35+(分公司员工工资/各分公司员工工资之和)×0.35+(分公司总资产/每个分支机构总资产)×0.30

上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参与本地预付费用的分支机构。

纳税程序

(一)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款、核对后补缴的税款、滞纳的税款(含滞纳金和罚金),由分支机构当场缴库。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完税函,

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分别填写1010440“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1010449“分支机构缴纳固定所得税”、1010450“企业所得税查备收入”相关项目预算项目栏中“税金、滞纳金、罚款”级别科目名称和代码,“级别”栏填写“中央60%,地方40%”。

(二)总行现场预缴、汇算清缴补缴、税务稽查(含滞纳金、罚款)由总行统一办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方式为,中央财政60%,企业所得税20%(暂列为中央收入),总部所在地20%。

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完税函,填报1010441“总机构预缴所得税”、1010442“总机构所得税汇算清缴”预算栏1010450“企业所得税核缴”按企业所有制性质。支付,

滞纳金、罚款收入项下相关项目名称及代码,在“层级”栏按上述分配比例填报“中央60%、中央20%(待分配)、地方20%”。

国库部门收到税款(含滞纳金、罚款)后企业所得税分摊怎么算,60%计入中央1010441“总行预缴所得税”、1010442“汇算清缴所得税”由总公司”和项目1010450“企业所得税检查税、滞纳金和罚款收入”,标题下的相关项目,

20%计入中央1010443“待分配企业所得税收入”相关项目,20%计入地方1010441“总部预缴所得税”、1010442“总部清算所得税”及1010450“企业所得税核补、滞纳金、罚款收入”项下相关项目。

(三)多缴的税款,由分支机构和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规定核发并退库。收入申报表预算项目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填报企业所得税分摊怎么算,预算层级按原缴费时层级填报。

以上内容参见百度百科-跨省市总部及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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