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9 09:34: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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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杜说法】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杜说法】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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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股份”,股份代号:600019)的负责人。上海)的中国法律顾问,就其以人民币45.95亿元人民币转让澳大利亚银行新西兰银行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的8亿股股份(占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总股本的10%)提供法律意见(“交易”)。该交易于2017年10月31日获得上海市银监局批准。交易完成后,宝钢将成为上海农商银行单一最大股东之一。上海

农商银行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立足上海农村信用社,已有50多年的历史。

本次交易是继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宝武集团”)于2017年2月10日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将金融业纳入公司主营业务后,金融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作为国资委确定的国有资本投资试点企业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宝武集团首次进军银行业是其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也是其“逐步由管资向管资转型”定位的重要实践。

金杜协助宝钢对上海农商银行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参与招标、项目谈判及交易文件的审阅和修改。本项目由金杜上海办公室合伙人张明远、王立新、刘冬亚牵头,涉案律师包括顾向军、吴梦璐。

合伙人张明远表示:“我们很高兴协助宝钢完成其进入银行业的第一个里程碑项目。金杜凭借其领先的优势和丰富的金融法律服务经验,成功协助宝钢收购上海农商银行股权,进一步拓展金融板块,在客户未来经营战略的未来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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