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5 09:21: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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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要预缴税款?(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什么情况下要预缴税款?(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什么情况下需要预缴税款?

根据规定,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无需向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支付。

①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的,在建筑劳务发生地预缴,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②其他个人提供建筑劳务,应当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预缴税款何时到期?

①应税行为发生并收到货款或取得货款索取凭证之日

②先开具发票的,以开具发票当天为准

③收到预付款之日为收到预付款之日

预付税是如何计算的?

①增值税:

国税总局2016年第17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取得预收款收入并在异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劳务的,预缴税款按照不同计税方法缴纳:

一般税金计算:预缴税金=(全价及价外费用-已付分包款)/(1+9%)*2%

简单计税:预缴税金=(全价及价外费用-委托款)/(1+3%)*3%

②所得税:

根据2010年国税函156号文:建筑企业总公司直管的跨区域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按总公司向项目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0.2%项目按月或按季度计算的实际营业收入。项目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建筑业企业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下列方法预缴:

(一)总行只有跨区域项目部的,扣除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即期预缴;

(二)总行只有两级分支机构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总行和分支机构的应纳税额按照国税发2008年第28号的规定计算。

一般计税和简单计税有什么区别?

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可享受附加税费减半政策

异地预付款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2016年第23号公告:

建筑业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须填写《增值税预缴税表》,并在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与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2)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注:如有一般分包业务,分包方在向总承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在“备注”中注明工程发生地所在县(市、区)的名称增值税发票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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