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2 09:10:4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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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2月份如何办理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2月份如何办理扣缴申报?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12366税务服务中心接到纳税人电话,询问有关首次申报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问题。中心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问题一: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月如何代扣代缴?

扣缴义务人申报2019年1月缴纳的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代扣代缴客户端进行网上纳税申报,更加方便快捷;另一种是去税务服务大厅。处理纳税申报表。

问题二:个体工商户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的营业收入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 年 1 月 2 月?

根据采集方式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一)个人所得税采取定期、固定征收方式的,仍按当地税务局规定的方式和渠道办理纳税申报和纳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查账征收和非常规定额核定征收三种方式:

一是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WEB终端)申请纳税申报,通过银联卡网上缴费或个人三方协议缴纳税款。纳税人报税时,可先在个人所得税APP在线注册,然后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用户名登录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WEB端)进行纳税申报。

二是通过办税大厅办理纳税申报,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POS机刷卡方式纳税。

三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通过代扣代缴客户代为申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银行查询等方式纳税。

问题三:如果纳税人有除营业收入以外的其他需要自行申报的情况,需要申报2019年1月的收入,应如何申报?

纳税人有营业收入以外的其他情形需要自行申报的,需要就2019年1月取得的所得申报缴纳税款的,可到当地税务服务大厅办理纳税申报。

Q4:保险销售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扣缴义务人应当负责保险销售人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累计代扣代缴法计算。结合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累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代扣代缴税款金额=(累计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代扣税率-速算扣除)-累计代扣代缴-累计代扣代缴税款

累计扣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所得额-累计扣除额-累计其他扣除额

其中,收入金额按不含增值税的收入扣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累计扣除费用为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截至本月在本单位工作的月数;其他扣除 以业务发展费用、附加税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扣除额之和计算,其中业务发展费用按收入的25%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扣缴税率和速算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公告[2018]61号)附《个人所得税扣缴税率表1》执行。国家税务总局)。

问题五: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和WEB上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扣缴义务人后,扣缴义务人无法下载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我应该怎么办?

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WEB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扣缴义务人办理后,扣缴客户3天后即可下载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无法下载,可根据以下情况查找原因:

(一)扣缴义务人是否通过扣缴委托人报送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如果不提交,系统将无法将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进行关联匹配,单位将无法下载纳税人填写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应在下载前提交纳税人的基本信息。

(二)扣缴义务人在报送纳税人基本信息时,纳税人身份是否为【雇员】。否则无法下载纳税人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请将纳税人的[就业类型]更改为[雇员]。

(三)请纳税人核实个人所得税APP和WEB中指定的扣缴义务人是否为主体。如果不是,纳税人需要重新指定正确的扣缴义务人。

(四)纳税人填报时间是否超过3天。由于系统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推送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纳税人填报时间不足3天,请耐心等待。

问题六:对于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发生变化,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WEB进行更新,并通知扣缴义务人点击扣缴客户端中的【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填写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点击扣缴客户端中的【修改】,更新填报信息或导入模板进行更新。

问题七:扣缴义务人1月份未申报税款,纳税人在单位支付工资后填写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修改了部分扣除信息。客户端下载后,二月份的报税数据会不会乱了?

如已确定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且已支付1月份税后工资代扣代缴个税怎么申报,请注意不要返回1月份申报表填写界面,再次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避免下载新的特殊附加扣除信息,导致重新计算纳税申报表,与之前计算的扣缴税款不一致,影响2月份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为防止误操作,建议扣缴单位使用客户端系统计算特殊附加扣除的免赔额代扣代缴个税怎么申报,然后将免赔额数据导出备份。备份数据恢复到之前的纳税状态。

Q8: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工资尚未申报。扣缴客户新税制如何计算2月份的应纳税额?

第一步是计算一月份的税收。具体操作如下:

(1)完成各种信息的收集。收集单位员工基本信息和扣缴委托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完成各自的报送,并成功获得反馈;

(2) 填写一月份的实际工资数据。在【综合收入申报】模块中,选择【正常工资和工资收入】点击【填写】,可以手动添加,也可以通过模板导入1月份的实际工资和工资收入数据;

(3)预填专项附加扣除额。填写1月份实际工资及工资收入数据后,在工资及工资填写页面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4) 计算一月份的税金。点击【综合所得申报】页面上方的【计税】按钮,出现1月份应扣缴的累计税款,填写1月份实际工资发放的申报表。

第二步是计算二月份的税收。具体操作如下:

(5) 选择系统的下一个月期间。在客户的主页上,将纳税月份更改为 2019 年 2 月。

(6)确定累积数据的来源。在系统设置界面,点击【申报管理】-【累计收入数据源】,选择【本地文件获取】。

(7) 导入2月份的实际工资和工资收入数据。在【综合收入申报】模块中,选择【正常工资和工资收入】,点击【填写】,可以手动添加,也可以通过模板导入2月份的实际工资和工资收入数据。然后,也点击【预填特殊附加扣除】。

(8) 计算二月份的税额。点击【综合收入申报】-【计税】,计算二月份的税金。由于 1 月份已经预缴了部分税款,所以【可退税额】为 2 月份实际支付工资时应扣缴的税款。计算结果可通过点击【导出】保存为Excel形式供本地使用(员工人数超过65536时,应保存为csv格式)。

问题九:2018年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能申请自我申报吗?

答: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事项不再需要纳税申报。2018年度尚需办理未办完的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可在2019年6月30日前,对原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参照有关纳税申报规定办理。

Q10:2018年取得的境外所得如何报税?

个人2018年从境外取得所得,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境外所得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第.44)等文件,于2019年3月1日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并提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所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表 B)”。纳税申报的内容和地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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