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1 08:46: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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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加日本举办方支付评审费用,需要代扣代缴何种税费?

企业参加日本举办方支付评审费用,需要代扣代缴何种税费?

Q1 如果企业参加在日本举办的活动,需要向日本主办方支付评估费。这项业务是完全在国外发生的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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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名参加在日本举办的产品优秀设计奖竞赛,需向日本主办方缴纳评审费。这项业务是完全在国外进行的服务吗?如果不是,需要代扣哪些税款?根据哪条法令?

专家解答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三条:不属于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售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将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出租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确定是否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关键在于确定服务是否完全发生在境外。所谓“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是指构成销售行为的所有要素都必须在境外。虽然税法中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但在实践中,我们理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一是主办方是否完全在境外提供服务;第二,贵公司是否完全在海外接受服务;三、是否提供服务 开始和结束,包括中间环节是否发生在国外。满足上述条件的,无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公司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境外劳务提供者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并构成中日双边税收协定常设机构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我们尚未获得具体的合同协议,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Q2 外籍人员报销的子女教育费、洗衣费、语言培训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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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允许外籍人员报销子女的教育费、洗衣费和语言培训费,发票以个人名义开具。请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办?是作为14%的福利费,还是全部加价?如果目前需要全部调整,发票变更为公司名称后是否可以作为福利费收取?

专家解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际报销的方式获得这三种收入的,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从个税的角度看,这些收入属于“工资薪金”,税法给出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但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属于两个税种,不能直接引用不同法律制度下所得性质的定义。

目前,企业所得税制度下对这三种费用的税前扣除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我们根据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基本原则做以下分析,供大家参考。

语言培训费与提高员工技能相关,可按照财建[2006]317号文件的规定计入员工教育费用,按不超过工资薪金8%的税率税前扣除。

我们认为,子女教育费和洗衣费不属于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的福利费用范围,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网络采访明确表示,3号文仅列出了部分职工福利费内容。未列报的费用项目确属全企业属于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规定。子女教育费和洗衣费并不是所有员工都能享受的福利,

相关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与是否改为公司抬头发票无关,还取决于其具体性质。

以上分析供大家参考。实际实施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关注主管税务机关的执行标准。

Q3 关于境外公司境内分支机构利润汇出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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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在汇出利润时(分公司已经在中国缴纳了所得税),还需要缴纳所得税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家解答

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汇出利润时,无需缴纳所得税(该分支机构已在中国缴纳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外汇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者场所的,应当就其设立的机构或者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实际上与其设立的机构或场所有关。. 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者已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收入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外汇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20%的税率适用于非居民企业的所得(如有协议,见协议税率)。前提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有机构场所,但所得收入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

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就其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Q4 地方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补助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发放。企业应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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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奖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地方政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由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下达,企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缴纳哪些税目得到报酬?

专家解答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没有单独规定大学毕业生获得的此类补贴是否应纳税。在大学毕业生为公司正式员工且公司向员工支付工资薪金的前提下,建议将这部分收入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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