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4 07:29: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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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光华工程奖励基金会(基金会)财务管理捐赠收入的办法

为规范光华工程奖励基金会(基金会)财务管理捐赠收入的办法

为规范光华工程奖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财务管理,保障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的安全有效运行基金会能开会议费收据吗?,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这种方法。

一、捐赠收入

(一)国内外所有热心中国社会公益事业的机构、企业和个人均可向光华工程奖基金会捐款。基金会维护捐赠人的意愿,按照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活动范围接受和使用捐赠。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及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社会捐赠和物资必须保证公益性,构成向捐赠人返还利益条件且不符合社会公益目的的追加捐赠,不认定为公益性捐赠,捐赠收据不得发行。

(三)公众通过互联网、邮政、银行汇款等方式进行的小额捐赠,汇入基金会账户的,由基金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直接备案并公示;并按规定开具捐赠收据;请勿捐赠票据或匿名捐赠,基金管理部将开具票据并留存备查。

(四)基金会接受的非现金捐赠,按照有关规定以公允价值入账,并在确认实际收到后出具捐赠收据。捐赠财产未经基金会基金办接受和确认,捐赠人直接将其转让给受赠人或其他第三方的,不得作为基金会的捐赠收入,不得开具捐赠收据。

2、公益性支出

(一)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包括直接用于受益人的资金、物资以及开展公益项目发生的直接运营费用。捐赠协议和募捐公告约定项目直接运营费用可以从公益捐赠中列支的,按照协议列支;

(二)开展公益项目发生的直接运营费用包括:

1、支付给项目人员的报酬包括:工资福利、人工费、专家费等;

2.公益项目的设立、实施、监督和评估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会议费、采购服务费等;

3、公益项目的宣传推广产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采购服务费等;

4、因项目需要而发生的房屋租赁、固定资产购置和维护费用,包括:租赁费、折旧费、维修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

5、其他为实施该项目需要支付的费用。

(三)一次性公益活动和慈善资金支出预算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基金会办公室审核活动和资金是否符合基金会章程和公益事业规定的业务范围项目。项目管理负责人签字后,经基金管理部门财务审核,董事长受托人签字同意后,基金会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一次性公益活动和慈善捐赠预算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经项目管理主要负责人和董事长受托人签字后,报会长批准,由基金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一次性公益活动和慈善捐赠预算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的,经项目管理主要负责人和董事长受托人签字后报送提请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由董事长签字。生效后,基金会办公室将办理相关手续。

(六)一次性公益活动和慈善捐赠的预算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基金会规定,报基金会董事会研究决定,由董事长签字确认。报基金会业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构备案。.

(七)公益活动和慈善捐赠项目完成后,相关专项资金和公益项目管理委员会应当撰写项目结案报告,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有效票据,及时冲销账目;并在基金会网站上公布支出。.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全部使用的捐赠财产,基金会可以在征得捐赠人同意或在公共媒体上公示后,将捐赠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类似的公益项目。

(八)专项资金余额不足5万元的,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会停止支付资金,基金会办会督促其尽快筹集资金;如无特殊原因,超过一年未募集资金的,基金会办公室将资金提交给董事长。经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基金终止,基金会将在网上发布公告。

3、运营成本

(一)捐赠协议和募捐公告规定职工工资、福利和行政费用可以从公益捐赠中列支的,按照约定列支;没有约定的,不得列入公益捐赠名单。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行政费用应当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累计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二)职工工资福利包括:全体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伤残)费;全职工作主管的津贴、补贴和理事会运营成本。

(三)行政办公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广告费、城市交通费、差旅费、折旧费、维修费、租赁费、无形资产用于组织日常经营的销售费用、资产盘点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损失、审计费用,以及聘请中介机构和偿还捐赠资产等。

(四)专项资金和公益项目可根据资源数量和经营活动范围聘用数名工作人员。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2倍。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应书面报本基金会批准备案,由基金会办公室统一办理支付手续,分账核算。

(五)专项资金和公益项目捐赠购买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办公设备、物品等资产属于光华工程奖励基金会。基金会资金管理部设??立固定资产和存货台账,由基金会办公室定期核对、清点,并要求与实际账目相符。专项资金提取或公益项目结束时,上述资产交由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专项资金和公益项目应当配备具有会计资格的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会计师实行双重管理,行政方面属于其管理委员会,财务方面属于基金会办公室,实行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4. 费用

(一)本着精打细算、从严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基金会各项开支,做到事半功倍,节省不必要的开支,使捐赠收益最大化。

(二)基金会实行支出预算制度。对于办公费用,应按计划编写预算申请报告。

(三)基金会采购办公用品,经办人应提交办公用品预算申请书,由董事长受托人签署基金会能开会议费收据吗?,并报办公室统一采购、验收、登记,以及接收和使用程序。

5、费用监督

基金会财务监督专员会同基金会办公室,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财务监督。必要时,抽查有关人员对专项资金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对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6、保值增值

(一)基金会保值增值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遵守与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协议,确保公益性支出的实现。

(二)基金会用于保值增值的资产仅限于非限制性资产和在保值增值期内不需要分配的限制性资产。

(三)基金会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投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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