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2 03:53: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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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在一家理发馆充值办卡,老板也换了!!

老婆在一家理发馆充值办卡,老板也换了!!

我妻子多年来一直在理发店为理发店充值。理发店前年转账,被要求再次充值。她忍不住烦人的促销活动。此外,一直是“女王”的托尼先生还在,让她充电。

没想到,充值后没多久,理发店又被调走了。“女王”理发师走了,老板换了。

熟悉的场景又开始了。每次去理发,新的店长和店员轮流上阵,要求充值。旧会员卡里还有5000元,再要5000元充值就很烦了。

这种事情真是让人头疼,上网查也不少见。我老婆的情况还不错。有的转帐后的理发店(或美容院)不充值会员卡就不能使用,有的干脆拒认旧卡。

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如何拒绝?

对此,不少消费者选择勉强充值,或者认输,再也不去。

还有其他方法吗?

经过一番咨询和了解,我发现我们的消费者不必被动忍受他们的骚扰,或被迫充值要做大富翁vip充值金额,或自费离开。

我们可以放心拒绝充值,甚至要求退款!退款!退款!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你为什么这么说?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在这样的调动之后,理发师或者理发店(或者美容院)的经理通常会对消费者做出如下的“感觉”或者“胁迫”。

当他们这么说的时候,消费者会有一种错觉。

事实上,没有必要!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形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的,按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谓转让,是指无需解散,将其经营活动包括全部资产、负债等转让给另一企业。转让发生后,商户不仅有义务继续为原会员提供服务,还必须保证质量和数量。

另外,易主的店铺一般会签订“转让合同”,一般规定转让方(即接收方)必须接受转让方的所有会员客户,并保证所有会员卡的正常使用。

我妻子去的理发店认出了旧卡要做大富翁vip充值金额,可以使用。这意味着签订了类似条款的“转让合同”,对旧卡的费用必须从转让金额中减免。否则,他们不可能识别出旧卡的充值金额,让旧卡继续使用。

因此,消费者不必为给我们理发而感到内疚,觉得自己“亏本”,也不会“学雷锋”。

结论是,这种承认旧卡的理发店应承担原有的服务义务,按照旧卡之前的约定提供服务。不能单方面改变与消费者的合同。

他们提出的充值请求可以被拒绝。消费者不愿意为此提供服务或不认识旧卡的,可以要求退款。

国家对会员卡的充值金额也有相应的规定。根据《单一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注册卡单张限额不超过5000元,不记名卡单张限额不超过1000元。

第十九条 注册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卡的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第三十七条发卡机构、发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限制; 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老婆的会员卡是挂号卡,已经有5000元了。如根据对方要求充值5000元,卡内金额达到10000元,违反《单一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可以拒绝充值。

关于这件事,您可以先协商交流,如果没有,您也可以拨打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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