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8 21:4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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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9岁男下岗人员,养老保险交17年,患大病,办病退合算不?

    办理病退的规定。
 
    按照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规定《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因病非因工、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的,男同志50周岁、女同志45周岁退休。如果达不到退休条件的,可以按退职办理。
 
    关于退职问题,实际上也是计划经济时代规定的一种职工保障方法。《社会保险法》规定是领取病残津贴待遇。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在多数地方,退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待遇计发模式是一致的。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计算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待遇。
 
    退休和退职人员的养老金,还会根据每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按规定调整。退职人员中,有一大批是1962年前后的精简退职人员。这算是历史遗留的问题。
 
    但是,病残津贴待遇和退职待遇是不一样的。由于目前全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病残津贴制度规定。以宁夏自治区的病残津贴制度为例,病残津贴制度的待遇是定额缴费年限满15年。缴费年限满15年,每月计发600元,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加发10元,缴费年限满25年及以上的均按25年计算(700元)。
 
    宁夏自治区病残津贴制度的优势在于,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以后还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病退的缺点。
 
    如果办理了病退需要了解的是,第一退休以后跟用人单位就没有关系了,现在实施的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各种管理和服务主要依靠街道社区。第二,退休较早,虽然养老金也会年年增加,但是毕竟缴费年限短,养老金待遇增加的钱数也会少。可能生活会更紧迫一些。
 
    一般来说,病退还是单位比较着急,因为一方面占用着单位人员编制、还要继续发放着工资待遇,另一方面还要给职工缴纳着社保。
 
    所以,个人还是仔细思量再做决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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