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3 19:48: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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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亡故,丧葬费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去世以后,其家属可以按照规定得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两项待遇,如果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也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另外有的地方还会对生活困难的遗属进行补助。
 
    第一,丧葬补助金,一般也称为丧葬补助费。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最初源自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发放两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
 
    1957年《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50~100元。
 
    后来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在加上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地方都陆续出台了当地的丧葬补助金规定。
 
    比如说深圳市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上海市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福建、天津也是两个月的社平工资。北京市是一次性定额5000元,浙江省和黑龙江省是4000元。重庆市是2000元、陕西省是1500元、山东省只有1000元。
 
    第二,其实有关待遇还是综合来看,毕竟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一起发放的。
 
    山东省尽管丧葬补助金只有1000元,但是其一次抚恤金(山东省称为一次性救济费)是10个月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20年就高达67870元。这样综合待遇计算起来真的不低了。
 
    像黑龙江省的一次性抚恤金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只有6000元。
 
    浙江省缴费15年只有10000元,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额外增加1000元,最高不超过2.5万元。
 
    福建省是5个月的省平养老金。河北省和贵州省20个月的省平养老金。
 
    上海市是根据供养亲属数量的不同方法6~12个月的本人基本养老金,另外企业退休人员还发放6000元的一次性救济金。深圳市是6~12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第三,至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于现在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每月记入个人账户,恰好又等于企业职工每月个人缴纳的部分。
 
    可以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个人积攒的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因此领取不完可以继承,大家也能够理解了。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扣除额度是这样计算:退休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每月扣除计发月数分之1。但是养老金每年增加以后,会按照个人增加的比例进行增加额度扣除。
 
    比如说60岁时的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39,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有5万元,每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360元。
 
    这样每领取一个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就会减少360元。等到第二年,如果个人养老金增加了10%,那么每月个人账户减少的余额就是396元。注意增加的比例不等于平均养老金增加的比例,只跟个人养老金中间的平均比例相关。
 
    第四,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是根据当地的规定执行。上海市只有570元,山东省是分为三个档次430元、480元和530元,如果收入不足也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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