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1 16:33: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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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的曲一侵害女下属的证据取证难吗?

    老实说,真的不容易,并且这不是我个人的观点,济南公安昨天的进展通报中也提到了。

    公安的通报中提到,“本案的行为发生在私密场所”、“取证比较困难”等措辞明确表明了警方在调查时遇到的困难。有些朋友可能不太清楚强奸罪的证据要求,简单讲一下。
 
    这个案子中可以100%确定的是女员工和男领导曲一发生了性关系,这一点已经得到了男领导的承认。并且阿里也是由于这一条将男领导开除了并永久不会在阿里体系录用。至于是否涉嫌强奸、猥亵等犯罪行为是由司法部分调查后确认的。
 
    强奸案的调查首先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的,在有了充分证据后就会采取刑事拘留,之后由检察院作为公诉人进行起诉,最后法院宣判,一审、二审流程才能进行下去。因此,最重要的是公安取得相应的证据。
 
    从实践来看,强奸案的最主要证据其实并不是所谓的避孕套、体液,因为这些东西只能证明男女发生过性关系。如果现在查卖淫嫖娼的话,那么这些证据差不多够了。但强奸则不同,强奸的关键是男方违背了女方意志与对方发生了性关系。
 
    换言之,性关系是强奸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违背女方意志才是最重要的条件,警方要获得的也是这方面的证据。我以吴亦凡事件来分析下。
 
    吴亦凡之所以被刑事拘留了可不是因为他与都美竹发生了关系。在朝阳警方第一份通报中就确认了两人发生了关系,但当时还没有抓人。直到第二份通报才确定了吴亦凡的强奸犯嫌疑人身份。因此。他的强奸明显不是针对都美竹的,而是以前对于其他人的。
 
    由于没有人报警说过吴亦凡强奸,故此前体液之类的证据早就不存在了。即使存在也不能证明强奸,那么朝阳警方之所以能够确定吴亦凡强奸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获取了直接证据。我猜测吴亦凡身边的人拍下了其犯罪的整个过程,视频证据要么是身边人主动交给警方的,要么是警方调查中通过技术手段获得的。
 
    吴亦凡事件中最重要的视频证据是存在的,警方只要想办法取得就可以了。这是直接证明证据。
 
    回到阿里事件中来,现有的视频只有酒店走道上的,而房间内没有视频。这和吴亦凡的事情是截然相反的,吴亦凡那是有视频,只要拿到就行了;阿里事件是根本没有视频,也就是不存在直接证据。警方用的“发生在私密场所”这样的措辞就是这个意思。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要形成强奸罪的完整证据链是非常困难的。
 
    有些话可能大家不爱听但我也要让大家明白。曲一完全可以说在房间内女方同意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女方反悔了告他强奸。要破解这点必须取得我前文说过的证明当时确实违背女方意志的证据。有的朋友说女方都醉成这样了必然不同意,曲一可以说女方进入房间休息一段时间后恢复了清醒的意志并同意发生关系(我估计曲一就是这么和警方说的,所以到现在也没能对他进行刑事拘留)。
 
    希望警方能够想办法取得更多的证据或者使用一些最新的技术侦查手段吧。目前来看,取证却是非常困难。这里提醒一下大家,有时候该录音就得录音,不管事后是否能用到,当你判断可能身处不太有利局面的时候,录音不一定能够成为法律上承认的证据但绝对能够让你在谈判时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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