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3 17:32: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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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为8小时,上班10小时的可以告公司吗?

    能投诉,但不建议!这是一个得力不讨好的事情,没必要做!因为可能你什么好处都没有!为什么这么说,你看完以下内容就明白了!
 
    一、每天工作8小时只是标准工时制下的,的确没错!但不代表所有!
 
    大家接触最多的就是标准工时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5天8小时工作制,但实际上还有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因为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相对麻烦点,所以这里不说。
 
    1、标准工时制。简单地说,就是5天8小时,每月加班最长不超过36小时,实际上很少有公司能符合,这个我们也都清楚!
 
    2、综合工时制。在一个周期内计算综合工时,因此有可能一天上12个小时,但一个月下来总工时没有超标,那也是合法的!
 
    因此,看到这里,似乎有点那个意思了!
 
    二、就算是标准工时制,每天上班10小时可以投诉公司吗?
 
    我们放眼看看,现在多少公司超时加班,似乎都没什么问题,我们也大概知道是什么情况了!
 
    1、《劳动法》上对于超时加班是这样规定的:公司违反规定,超时加班的,由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到这里就不难理解了,如果公司超时加班,在员工投诉后,劳动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还可以处以罚款。但和我们自己没有一毛钱关系,我们什么好处也没有。那去投诉的意义在哪?反而会和公司闹翻,让自己劳神费心。
 
    2、《劳动合同法》上关于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相关条款是:公司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加班费也属于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支付加班费,那我们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超时加班不属于这种情形,对于超时加班,我们只能去劳动部门投诉,但不能一次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三、目前现状是,只要公司足额支付加班费就可以了!
 
    每个城市都有一个最低工资标准,而很多一线员工的工资结构就是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另外还会有点少量的补贴奖金。如果只安排每天工作8小时,那么一线员工的工资就会低得可怜,从员工自己的角度来说,也不愿意。
 
    当然,这不代表员工就是愿意加班的,只是现状如此,员工只能接受。公司老板不是傻子,不会无缘无故提高工资,大家都是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那么外面的工作都是这样,员工没得选!
 
    所以这种情况下,只要公司能够足额支付加班费,基本也就达成默契了。毕竟出来打工,就是为了赚钱!
 
    因此,这就是为什么说,因为公司超时加班告公司,是得力不讨好的做法!这也是一个无奈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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