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30 15:46: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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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吗?

    可以肯定地回答,无论是从法理上讲,还是从情理上讲,嫁出去的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从法理上说,女儿和儿子有着继承父母遗产的同等权利和赡养父母的同等义务和责任。
 
    从情理上说,父母养育了你,从小供你吃穿,供你上学,给你看病,父母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心血,所以,在父母晚年需要儿女拿钱治病的时候,女儿也应该尽力而为。
 
    至于你说分田地财产的时候,父母分给了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这样不能怪父母,因为你已经远嫁他乡,即使父母给你分一点田地,你咋样耕种,现实吗?
 
    你父母能给三个儿子分田地,说明你父母都是农民,也不可能有多少财产,大不了就是在农村盖的一点房子而已。因为三个儿子都要成家娶媳妇,你父母再难,肯定都要给他们盖房子,这是必然的。至于你的哥哥和弟弟,如今不孝顺你的父母,你父母的今天,也许就是他们的将来。
 
    百善孝为先,儿子不孝顺父母,将来儿子的后人照样不会孝顺儿子,所以,你的几个哥哥愿意造孽,那就让他们造吧,老天迟早会用同样的方法惩罚他们的。
 
    你远嫁他乡,多年都没有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如今你年迈的父亲生病了,你母亲打电话问你要钱给你父亲看病,你没多了,还没少了。难道你不能给你母亲多少打一些钱过去,或者你带着钱回去看看你年迈的父亲。
 
    你已经知道父母年迈,他们还能在这个世界上再活几十年吗?奉劝你不要做让你以后后悔的事情,别抱怨你的哥哥弟弟了,你自己尽你的孝心吧,谁尽孝,老天就会记在谁的功劳谱子,被人抢不走。
 
    我父母都是农民,晚年没有一点点积蓄,家里所有的生活费用都是我弟一个人负担,他从来不抱怨兄弟姐妹没有负担。
 
    我父亲住院做胆结石手术,因为住院费用出院后还报销一部分,所以,住院时我给了弟弟一千元,我哥给了五百,我母亲也给了五百。我估计母亲给的钱,我弟没有用,以后又给了我母亲。
 
    当时我老公还在家里说,住院费花不了多少,以后出院报销,我弟还赚钱,我懒得理睬,应该给的钱,一定要给。
 
    我母亲分家的时候是分给我哥赡养的,可是父母一直是跟着我弟生活,而且在父亲去世后那八年里,依然是我弟照顾着我母亲。
 
    我母亲因为老年性贫血住了十天医院,我和大姐在医院里陪护,生活费我拿了一部分,住院所有费用都是我弟的。
 
    我父母过世后,都是我弟花钱安葬的,而且每次过事都是七天时间,想一想要花多少钱,我哥给钱我弟没有要。我母亲过世,我弟还给我大姐五千块钱,担心大姐没钱随礼,心里委屈,因为我大姐的日子一直过得不好。
 
    我弟照顾父母花了许多钱,但是父母佑护着他,老天照顾着他。我弟的两个儿子都是高中毕业当兵的,如今都娶了大学生媳妇不说,亲家没要彩礼,老二媳妇娘家还给陪了一套房子。我弟自己有房子,两个儿子有房子,儿子儿媳工作也很不错,以后不用他担心。
 
    赡养父母是责任,同时尽心赡养父母也是给自己和子孙后代积福,不要有怨言,也不要管别人是咋做的,做好自己,给自己和子孙多积点福德吧。所以,给母亲一点钱,让母亲有点安慰,不要跟你的哥哥弟弟比,他们愿意作恶,你阻挡不了,让他们自己做去吧。你做好自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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