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0 17:28: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也谈民间借贷利率新规定:喝茶的“清福”

  鲁迅在1933年10月写过一篇名为《喝茶》的小文,大致是乘着公司降价,鲁迅买了二两好茶叶,首次泡茶担心茶水冷得快,就用棉袄包起来,没想到好茶和粗茶在味道、色泽上相差无几;后用盖碗泡茶,果然“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确是好茶叶。”

  但要品到好茶还需要其他条件,“须在静坐无为的时候”,如果忙碌或急需解渴时,好茶的味道又和粗茶差不多了。由此鲁迅感叹,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要品到好茶,首先要有“工夫”,更要“细腻敏锐的感觉”。

  正如人在需要用钱时,能借到更便宜的钱,又何尝不是一种“清福”?但要享受到这种“清福”所需要的条件显然远远高于一杯好茶。

  8月20日,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修改了26处。其中第二十处修改是关于贷款利率的,引起了市场热烈的讨论。

  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在最高法的发布会上表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根据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并履行监管职责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及货币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均不适用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是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获取贷款发放的资格,但其性质并不是金融机构。这类机构也恰恰是当前民间借贷的主体。

  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称,截至2020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333家。显然,这7000余家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参与民间借贷业务的机构,而互联网小贷,如蚂蚁、京东、苏宁、小米、度小满、360金融等公司旗下的互联网小贷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