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7 10:20: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2019已经交房,房产证暂时无法办理,契税也没交,会受影响么?

  2019年已经交房,房产证暂时无法办理,契税也没交,不过不用担心,这种情况并不会因新契税法的实施而受到影响。

  实际上,即将于2021年9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只是将1997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具体落实。

  《契税法》规定的契税税率仍为3~5%,与《契税暂行条例》的税率一致,对实际执行的优惠税率预计暂时不会产生影响。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执行税率的决定权限发生了变化。《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幅度内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而《契税法》规定,上述权限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显然,《契税法》的规定层次更高。

  此外,《契税法》还明确,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以及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权属,这两种情形免征契税。这是把原来由国家税务总局以红头文件确定的优惠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更具有权威性和长效性。

  对于契税的报税时间的规定,《契税法》与《契税暂行条例》也有很大的不同。《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但这一规定实际上很难落实。而《契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虽与《契税暂行条例》相同,但同时规定,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显然,这样的规定更符合实际情况。

  总之,《契税法》的实施暂时并不会对契税税率产生影响。但是,由于《契税法》将适用税率的决定权赋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不排除各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大背景下,通过调节契税税率来抑制投机炒房行为。实际上,通过税收手段来稳定房地产市场,打击炒房行为似乎更加有效、合法。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