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2 12:47: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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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控股下的子公司破产,欠的工资能向总公司要吗?

    可以向总公司要,但总公司不一定给。

    一、子公司的破产是否与母公司直接相关
 
    这个直接相关是指,总公司出资不到位,总公司未全部出资,总公司出资后抽逃,总公司出资有瑕疵,总公司占用子公司资金不归还......
 
    如果是这些原因,向总公司要未发的工资,个人认为是要对了。至于其他的因素导致公司破产,向母公司要钱于情可以,于法不可以。
 
    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员工的工资,当然是公司负债的一种。但如果,股东的认缴的资本全部实缴,没有上述“一、子公司的破产是否与总公司直接相关”所列举的情况,母公司不应承担子公司的任何负债。
 
    三、情理上问母公司要
 
    即使是情理上,这个也是有点牵强的,就是因为是国企。国企要承担一些社会职能和考虑社会影响的,比如就业,比如社会和谐等等。可以问母公司要,但母公司可以不给。
 
    四、如果是分公司向总公司要工资是合法的
 
    分公司不是法人,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的法律地位,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如果分公司注销前欠员工的工资等,员工是可以正当向总公司要这部分款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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