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7 10:46: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事业编制占用行政岗位,获得副高级职称,该怎么聘用?

  事业编制占用的怎么也不会是行政岗位,题主所说的应该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我国的事业单位分为三类岗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

  其中管理岗分为10个等级,一至十级分别对应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所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晋升和公务员一样是需要组织提拔的,并且到了管理8级及以上岗位,就是手握权利的领导了。

  而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一至七级为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的晋升主要是通过职称的评聘,晋升到中级岗位工资待遇和科级差不多,高级岗位和处级差不多。

  但是专业技术岗晋升只会提升工资,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正常情况下,事业单位中一个职员只能聘用在一种岗位上,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但是,事业单位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岗位聘用方式—“双肩挑”。

  “双肩挑”的职员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上任职,正常情况下必须是事业单位的领导才可以进行双肩挑。

  不同地方政府对“双肩挑”的聘用方式也不同。

  有些地方规定“双肩挑”是只占管理岗职数,而不占用专业技术岗的职数,这种方式比较受普通职工的欢迎。

  有些地方规定“双肩挑”同时占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职数,这种规定对于事业单位的其他职员来说,就非常郁闷了。

  特别是对于基层单位来说,不管是领导职数还是职称职数都比较少,结果领导职数和职称职数同时被一个人给占用,一个萝卜占了两个坑,感觉非常不合理!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