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30 11:29: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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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还需要进行理财了么?

  原本旱涝保收,享受着高福利的公职人员,在犯罪出狱后,目前基本上都面临着丧失部分甚至所有养老保险权益的困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定义,我国的公职人员主要分为六类:
 
  (一)中国共产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目前,我们提到的公职人员一般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对于他们来说,被判刑入狱后损失是非常巨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后正常都会被单位开除,所以他们会丢了工作。
 
  同时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为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存在,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自然也没有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账户",直到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后,才开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所以一旦由于犯罪等原因被开除,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的规定:
 
  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工人,重新参加工作之日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
 
  也就意味着他们以前未缴费时期的工龄均清零,不予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而我国退休有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要到达退休年龄,还有一个就是要满足15年的缴费年限。不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后,很有可能服刑出狱后到退休都到不了15年的缴费年限。
 
  那么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刑出狱后,该怎样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来保障老年以后的生活,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如果服刑完毕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加上实际缴费年限大于等于15年的,那么完全可以重新找一份工作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到达退休年龄的时候就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当然,因为缺少了一部分的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相对会低上不少。
 
  如果服刑完毕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加上实际缴费年限还不足15年的,那么要看年限差距有多少。
 
  如果只差个两三年,那么依旧可以考虑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只是在到达退休年龄后,需要继续按月缴费直到满足15年的要求,所以退休年龄会推迟两三年。
 
  如果差了十年左右,那么就不一定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了,可以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在到达60周岁的时候,剩余的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进行补缴,之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两个选择的主要差别在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会更多,同时到龄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更高一些。
 
  可以看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为长期以来实行的是退休金制度,退休待遇由财政负担,所以一旦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养老保障期待权益就大打折扣甚至归零。
 
  这种情况也导致了一部分此类人群由于老无所依,甚至不断上访,成为了和谐社会中不和谐的因素。
 
  而在2014年“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和企业人员一样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中,其实际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障权益将不会被随意剥夺,那么老年的生活就能够更有保障。
 
  而对于公职人员中的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因为企业养老保险改革时间较早,在90年代初期就已经实行,所以他们即便被判刑,损失的养老保险权益也会比较少,正常不需要担心出狱后的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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