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7 10:43: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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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医院改制,员工缴纳出资后,发放股权证,享有股份的分红权。医院可以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吗?

  按理是不可以的,毕竟不是通过市场出售拍卖形成的股权价格。给予员工一定的股权也不过是为了提高员工福利和凝聚力,更便于医院的管理和发展。而员工一旦离开医院是否可以转移股份或许还有待斟酌。

  我们先从医院的投资来分析,医院是属于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具有较强的社会福利性。就如同公办学校一样,在最具投资成本的土地几乎是以拆迁安置成本价划拨,可能市场价达2000万/亩的土地而划拨价格只有20万/亩。而且,很多城市把建安工程费用和设备等费用全部先有财政先垫付,最后才一次性以固定资产方式转移到医院方,不仅避免了土地和相关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还免去了财务成本费用。

  这种所有的红利都让给了医院,现在却说要进行医院改制而转化为私人医院,并从公共服务特性的医院变成了随便市场定价的私有医院。大家认为可能吗?

  就好比前段时间在一些城市闹的沸沸扬扬的幼儿园是一样的情况。有些小区配套项目中会有幼儿园配套工程,这是有政府在拍地时含在了土地拍卖价格中的不计入拍地价格且免费建造的配套服务工程。现在到好!很多这种带有公共属性的幼儿园却拿来开私人幼儿园,而且价格高的离谱。这不是用国家的资产来鼓私人的腰包,这是肯定不可取的。

  医院也是有类似同样的情况,公立医院的土地、建安和财务费用,在建造时几乎是十分低廉。有些甚至也像配套幼儿园那样直接提供配套服务。而在股权分配是按最原始低廉的成本来核算和折旧,这样就可以以很低的价格得到较高的股份,最终把老百姓的这块公共福利给一口吃进去了。这肯定就是不能够直接转为私有医院的。

  所有的公共配套类项目都不建议采用这种员工持股的方式,包括如今把医院的一部分股份转为员工持股。不就是等于把公共配套资源私有化嘛!要是还把公立医院再变成私利医院,那价格的上涨不就等于让市民来买单。这不仅不可以,而且应该还是违法的。只有通过市场公开拍卖的方式才可以,这样可以得到更多的财政收入去建造更好的配套医院来为市民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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