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8 14:4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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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布促消费20条 汽车夜经济成关键词

  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等20条促进消费的具体举措。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商品消费领域,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与商品供给结构还不完全匹配。国家多举措促进消费,目的在于从供给端发力,解决供给和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也为消费转型升级进行制度探索和创新。

  探索连锁企业“一照多址”

  商务部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主任关利欣表示,与发达国家服务消费占比60%左右相比,2019年上半年,我国服务消费占居民最终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9.4%,仍存在较大增长空间。随着我国强大国内市场的优势不断显现,内需驱动力不断增强,预计下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将进一步巩固,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继续保持在60%左右的高位。

  围绕促消费,《意见》指出,将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支持地方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赵萍向记者表示,试行“一照多址”登记,有可能是将过去的分支机构登记变成经营场所备案,从而大大节省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提升连锁企业网点扩张速度。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表示,企业申请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包括登记申请书在内的6份文件,而“一照多址”则把经营场所备案所需材料简化为备案申请书、备案场所合法使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在申请材料减半的同时,也在办理时间上提速增效。

  逐步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

  《意见》指出,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

  《意见》还要求,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允许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

  对于生活在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居民而言,严格的汽车限购政策是一个痛点。

  根据分配规则,北京2019年个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额度为5.4万个,今年的指标在2月25日第一期中签结果中已分配完毕。

  赵萍认为,逐步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首先意味着不可能实行一刀切,而是分步实施。另一方面,既然是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可能会对不同城市分类管理。“文件进一步突出了汽车消费在引领消费当中的重要作用,在促进消费过程当中需要重视汽车消费作用的发挥。但对于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而言,短期内不太可能取消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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