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4 03:58:4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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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业务公告2019年第20号:第三次续发行2019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三次续发行2019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4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4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9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9年2月21日,票面年利率为;按年付息,每年2月2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1年2月2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元,折合年收益率为。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19年6月13日进行分销,从6月17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74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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