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2 11:24: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婚前付了房子首付,公积金贷款,不要女方出一分钱,结婚该加女方名字吗?

  题主的问题表面上看是在询问“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该不该加女方名字?”,实则是担心自己独有财产变成共有财产后的损失问题。

  下面简要回答下法律关于夫妻房产分割的要求:

  首先,房屋权利是以登记名字为准没有错的。也就是说产权证上有几个人,就是几个人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即使你是婚前全资购买,婚后加上女方姓名,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为什么?因为你加女方名字的这个实际举动,被法律认定为对于你之前个人财产的重新约定,如何约定呢?就是把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你要清楚一件事,法不容情,法律不管什么爱情不爱情,只要你加名字,你的财产就会被共有。如果你过分担心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建议你用其他方式表达对女方的爱意。

  其次是在财产分割比例上,并不是绝对的50%!加女方名字后离婚的也不在少数,这个时候就面临财产分割。

  关于如何分割,先认定双方协议!这就是为何很多有钱人结婚前做婚前协议的原因。如果没有协议,房产证上又加了女方名字,那就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享有同等权利。但司法还有进一步的规定:如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项,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

  简单总结就是:无论你婚前是全款还是贷款买房,只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女方就肯定能获得这套房的收益。如果你既想同意女方加上名字,又不想以后离婚财产受损时,办法就是:做婚前财产公证,离婚时可减少这部分纠纷。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