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4 16:33: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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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以后收到的17%和11%税率的进项发票,怎么抵扣进项税额?

    这个问题近期有好多人有问道,自从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增值税税率从原来的17%、11%、6%调整为16%、10%、6%。对于哪些行业适用什么税率以及增值税发票抵扣问题的讨论有好多,下面针对几个常问的问题,银行信息港具体解答如下:

    1.如果是2018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在5月1日之前开具的17%或者11%税率的发票,还是可以进行正常认证的,只要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即可,当然税率还是原税率。
 
    也就是说5月1日之前取得的原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不一定非得在5月1日之前认证,只要在认证期限内,都可以认证进行进项抵扣。
 
    2.如果在5.1日之前开具的发票,在5.1日之后又红冲重新开具了,仍然是按照原来的税率来开具;
 
    3.增值税税率17%、11%的分别调整为16%、10%,这个适用于全部原来税率是17和11的行业调整,即原来所有的17%的税率都调整为16%,11%的调整为10%。
 
    这个可以这样理解,本来税改的目标就是减并税率,从早期的四挡变为三挡,然后争取从三挡变为二档,但是一下子变为两档,国家财政也吃不消,所以目前的一个过渡就是将税率下调一个点,如果,这个不是适用于全行业的话,那么增值税税率就变成了17%、11%、10%、16%、6%等多档了,这也就违背了初衷,所以洛,这个降低是针对原来所有行业的17%或者11%的调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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