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4 12:04: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大学生驾驶共享汽车肇事逃逸透露了哪些问题?

    继共享单车以后,在交通领域,共享汽车也火了。
 
    从社会功能上看,共享汽车为个人提供了便捷的租车服务,满足了“无车族”的用车需求,同时,利于城市的管理,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减少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因此,该新生事物在规模上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共享汽车的发展和深入市场,交通事故赔付、车况安全、交通违法追责等问题,也随之而来,而且处理不好,必定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共享汽车的进一步发展。
 
    按照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8月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给出的管理基调——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
 
    从上述管理意见中不难看出,共享汽车的发展是被鼓励支持的,但是,我们必须明确的是,严格意义上来说,“共享汽车”,更为准确的称呼,应该为互联网汽车的“分时租赁”,包括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分时租赁,
 
    因此,共享汽车的所有者依然为共享汽车所有权方,而使用方只是租赁者,至于大学生驾驶共享汽车肇事逃逸,共享汽车称从法理上不存在赔偿责任,显然是不合理的,共享汽车所有权方有管理之责任,即使共享汽车所有权方在协议制定上有利于自己的免责条款,但也不应成为逃避责任的条件。
 
    至于共享汽车当前的发展,根据普华永道思略特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已经有13家企业获得资本青睐,其中,宝驾租车获A轮融资3000万美元,Gofun出行完成B轮融资,两轮融资金额达21.5亿人民币,TOGO(途歌)获A+轮融资4000万人民币,一度用车获A轮融资1.28亿人民币投资,零派乐享获得A轮20亿人民币的融资。
 
    我们更愿意看到,在社会需求和资本的推动下,就全行业发展而言,共享汽车所有人方、运营方等,有首要义务去促进行业运营更为规范,促进用户消费习惯的改观,最终构建一个良性的生态圈。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