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中国刑法第236条的问题,以及和刑法236条是什么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刑法236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一个条款,主要规定了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审判后被认定无罪时,应当立即释放,并给予恢复名誉、财产等方面的补偿。
具体内容为:
第二百三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时,限制其人身自由,应当依法尊重其人权,保障其基本权利,并且在依法程序内进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经过审查、审判,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释放;确有罪行的,应当迅速转逮或者另行处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给予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方面的补偿。
从重处罚或者加重处罚。刑法236条规定的是对强奸罪的处罚。该条规定,奸淫未满14周岁幼女的,从重处罚;奸淫多名幼女的,加重处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刑法236条是强奸罪,具体如下:
1、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对奸淫幼女的行为,过去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单独以奸淫幼女罪论处。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2、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的人身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4、客观要件:
(1)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中国刑法第236条,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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