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南京离婚一年不许买房,以及南京购房离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到所在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南京,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⑸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1、居民身份证。
2、购房人户口簿。
3、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证明婚姻状况的法律文书。
4、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未成年人户口簿,出生证和明确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民政部门盖章确认)或法律文书。
南京购房证明的有效期为180天。
1.购房证明如过期,可重新申请开具,在重新申请时应交回原购房证明原件。
2.购房证明如遗失,可申请补开。
3.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12个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两年内无离婚记录的南京市户籍居民可登录“我的南京”App进行操作:
1.未婚单身人士;
2.无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士;
3.2008年后在江苏省内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人士;
4.离异(超过2年)且无未成年婚生子女。
注:因信息系统数据正在逐步完善,如满足以上条件仍无法成功在线申请电子购房证明的,请至线下办理。
文章分享结束,南京离婚一年不许买房和南京购房离婚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