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30 14:50: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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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首付购车,不是噱头,就是骗!(2)

以上交易结束后,该公司人员以需要将车子做贷款抵押为由,开走了陈先生的新车。此后,陈先生发现,自己的新车已被转移到了他人的名下,但数万元的贷款却要由自己来还,而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员也已失联。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事实上,此类通过不明中介实现零首付购车,最后导致“钱车两失”的案例并不少见。根据以往案例推测,陈先生的荣威RX5已过户到了他人名下,而汽车贷款合同却由陈先生与银行签订,因此应由陈先生来款清贷款。而中介公司则很可能已将陈先生的汽车抵押套现,一走了之。

套路:增加购车风险与成本

并非所有的零首付购车都会导致“人车两失”的可怕后果,许多经销商或中介机构通过垫资的方式来帮助消费者购车,通常游走在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同时也会通过增加手续费、服务费等各种手段来增加购车的实际成本。

许多表面看似能够实现“零首付”的手段,实际上不仅不合法,而且也会大大增加消费者的支出。如,通过抬高车价的方式售卖原本应该打折的库存车,或是将低端车型的售价改成高端车型的。如假设一辆裸车价为13万元,30%首付款为3.9万元,而经销商若将价格提升到18.6万元,则扣除30%首付后,贷款金额正好为13万元,相当于车辆的真实价格,则可以变相实现“零首付”。

问题在于,这种办法看似有利于购车者,实则会令购车成本大增。根据现行法规,最低首付比例的计算基数为车辆的成交价格,且不包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因此,抬高了汽车的原价,相当于也将同时提高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车辆购置税、保费等各类附加费用。如在上述例子中,原裸车价为13万元的车辆,10%的购置税约为1万元(扣除增值税再乘以10%,即:13÷1.17×10%),而裸车价为18.6万元的车辆的购置税约为1.6万元,白白增加了6000元。

除此以外,任由中介机构通过办理信用卡套现的方式为消费者垫付首付款的方式也极不可取。且不说在信用卡套现过程中可能采用了一定的非法手段,即使套现成功,也大大增加了购车者的风险,一旦没有按照规定期限还清款项,就会产生大额利息并严重影响信用记录。

偷换概念:本质是车辆租赁

还有一类“零首付购车”在实际操作流程上是合法的,但只是在营销话术上偷换了概念,将“先租后买”偷换成了“零首付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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