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6 12:07:4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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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格斗馆培养“格斗孤儿”有哪些法律不允许的地方

    该俱乐部收养400多格斗孤儿,训练后有偿演出问题,涉及收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问题,某种程度上也拷问着成年人社会的良知。
 
    首先,关于收养问题。依据我国《收养法》,收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都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该法对收养人资格、送养人资格、被收养人资格及收养儿童的数量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只有不满十四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才可以被收养。只有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才有权决定将适格儿童进行送养。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及年满三十周岁等条件,收养人一般只能收养一名子女,除非是收养的对象是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法》还规定,收养或者解除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据此,涉案俱乐部与格斗孤儿之间是否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还要看其是否经过送养人同意、是否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另外,该俱乐部指称如孤儿训练达不到要求则被解除收养也不合法;
 
    其次,即便俱乐部与格斗孤儿之间建立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其也应当遵守《收养法》规定,收养和抚养行为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涉案俱乐部对“收养”的儿童进行格斗培训,并开展有偿商演活动,有违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因为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且禁止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就本案而言,涉案俱乐部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了被“收养”儿童的受教育权、涉嫌侵犯其人身健康权及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权益!
 
    最后,个人认为,此类事件的发生,责任在于格斗孤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能的缺失,使得格斗孤儿沦为不法份子的赚钱工具;责任在于每一个热衷于观看格斗孤儿表演的观众的冷漠,让格斗孤儿的表演有市场,让不法分子有利可图;责任也在于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社会福利保障机制的不够健全,致使需要关怀的孤儿体会不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更在于相关部门监管职能的缺位,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不够,给了不法分子生存空间。善待孤儿,需要社会各界的同心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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