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4 06:3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临时工工伤赔偿2022标准)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工伤保险条例解读这个问题,临时工工伤赔偿2022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

1.工伤保险的强制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员工提供工伤保险保障。而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工作应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和方式代为收取和缴纳,而不能由职工个人决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欺骗、误导员工不参加工伤保险,均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工伤鉴定的程序和结果

工伤保险主要是针对职工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身体上的损伤,需要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根据《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工发生的工伤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工伤进行鉴定。而鉴定结果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职工和用人单位送达鉴定意见。

3.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

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则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权享受的待遇包括医疗救治、伤残赔偿、生活护理费等。而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职工或其指定的个人。

4.工伤保险争议处理

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时,如果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等相关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并要求调解。在申诉和调解期间,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不得中止。如经过申诉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全文解释

01

明确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在原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的实际情况,统一待遇计发基数并明确过渡办法。

02

明确了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时,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逐年递减的具体标准。

03

明确了一次性支付未参保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具体标准,对未参保工亡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提供了具体方案,有效化解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难的具体问题。

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一、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

《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间的劳动者。”这说明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权利。而不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管劳动者的用工形式如何,不管劳动者的用工期限长短,也不管劳动者的身份是什么。

此外,国家机关和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人员,也将另行制定保障办法

二、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

该《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第十二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三、工伤的范围

在新条例中,对工伤认定还提出了时限要求,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

四、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

《条例》第十七条明确指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说明工伤认定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时限一般为自事故发生之日或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对个人而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

五、鉴定

新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条例》提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和临时工工伤赔偿2022标准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