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1 10:22: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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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区别 留置有什么区别

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区别,留置有什么区别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抵押***质押***留置有什么区别

1、所属财产不同:

依法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可用于质押的财产有:动产质押,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设备等。权利质押的标的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如不动产的收益权)。

可用于留置的财产,指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2、概念不同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3、特点不同

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押的特点: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

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

二、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的区别和联系

保证属于人保,如果债务人不能到期履行债务,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连带履行,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等。

抵押、质押、留置属于物保,在物权法中称为担保物权。抵押不需要转移物的占有,质押需要转移物的占有,有的特定抵押物法律规定必须登记才成立,比如不动产。留置,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扣留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促使其履行债务。一般要求有合同关系存在,但是企业之间可以例外。定金,是对合同订立的一种保证,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视为定金,而当做预付款。定金罚则,当债权人违约,债务人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双方还约定有违约金条款,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三、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区别

质押就是,你的东西还是你的,但是东西的使用权你失去了,转移到了质权人的手上。

解除质押就是对质押的解除。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情形。

质押一般是指股权或产权进行抵押贷款,解除就是全额还清贷款,股权或产权已经可以自由买卖了。解禁通常也是指证券市场的股票锁定期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交易了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区别和留置有什么区别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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