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02:07: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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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收到银行存款利率 行政事业单位存款帐户产生的利息应如何处理

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事业单位收到银行存款利率这个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存款帐户产生的利息应如何处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都是新一月的15号上交

会计分录按照正常账务处理即可,至于资金按照要求应需上缴财政专户,否则有小金库嫌疑。

概念: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具体包括以下五层含义: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是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而取得的。

第二,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是依法取得的。

第三,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取得的。

第四,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是非偿还性资金。

第五,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具有支配的自主性。

政府会计核算应当在这里应该加以区分,分为政府财政会计和政府部门会计,暂且认为题主的重点在政府部门会计上。1.政府,事业单位公款账户当然会产生活期利息。

2.产生的利息归政府及事业单位自己所有,用于政府及事业单位事业性支出。专项资金的利息应当视项目是否完工进行结转或结余,亦即意味着利息在下年是继续进行项目(项目未完工),还是用做其他用途,报上级部门及财政部审批(项目已完工)。

注:政府财政零余额账户所生利息除外,需要在每年年末进行账户注销和恢复

a.政府部门在发生利息收入时,记做其他收入,转入银行存款,作行政单位收入在发生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年终,将“其他收入“科目贷方转入结余,下年使用b.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应单设“投资收益”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转入银行存款,作事业单位收入,期末无余额,在发生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3.理财产品的购买问题上:

短期理财产品只能限于国债。报上级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

长期理财产品虽未严格规定,但由于申请购买企业债等其他理财产品的

难度过大,审批过程复杂,也相当于设置了隐形的门槛,基本也局限于国债的购买。

以上,万望指正

文章分享结束,事业单位收到银行存款利率和行政事业单位存款帐户产生的利息应如何处理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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