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0 13:5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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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谁管”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意味着什么?

确定“谁管”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意味着什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朱维静上海报道

电子烟监管不断加强。 继国务院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后,国家烟草专卖局于近日公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作为《管理办法》)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6章48条。 最引人注目的是,它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对电子烟产品和电子烟用尼古丁的交易进行管理。 多位专家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有利于监管部门进行属地管理,有效管控全产业链渠道,为消费税开征扫清障碍,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

东吴证券研报称,电子烟技术标准的细化将规范行业发展,提高准入门槛。 同时,加快电子烟行业中小企业出清。 财新证券研报指出,随着一直不受法律监管的电子烟正式纳入烟草体系监管,电子烟行业将迎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时代的行业。 从生产的角度来看,监管政策的实施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因此,生产标准和技术水平较高的龙头厂商有望受益。

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者、电子烟尼古丁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企业和个人在平台上进行电子烟交易管理交易。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认为,这将从根本上实现对整个电子烟行业全流程、全链条的严格监管。

国家烟草专卖局在12月2日的政策通报会上也指出,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的监管,包括加强准入许可管理和加强登记。 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基于此,深圳一家专注于电子烟海外市场的公司负责人刘飞(化名)认为代理电子烟需要多少资金,目前各地的品牌代理商需要重新申请批发牌照,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渠道和品牌将逐渐弱化。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电子烟产品。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代理电子烟需要多少资金,应到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采购电子烟产品。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琼飞向21位记者综合分析,此次监管将对产业链上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来说,允许有条件的厂家持证经营,淘汰不合格的中小厂家,市场更加规范,集中度提高。 品牌商对生产和销售的控制力将被削弱,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在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上进行销售活动。 经销商也需要持牌经营,与品牌商的关系会弱化,而与电子烟批发商的关系会加强。

“销售模式将发生巨大变化,电子烟批发商将发挥重要作用。上游生产商和品牌商只能将电子烟销售给电子烟批发商,而下游零售终端只能从电子烟批发商处进货。” ”王琼飞说。

征收消费税不可避免,现有电子烟工厂开始向东南亚转移

一个统一的交易平台也将为消费税的开征扫清道路。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烟产品进入电子烟统一交易管理平台销售前,应当按照规定核定计税底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与经济政策合作中心主任郑容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迫在眉睫. 电子烟被纳入《消费税暂行条例》的税目。”

“从控烟的角度来说,肯定是建议对所有烟草产品征收重税,但电子烟的出口导向型行业和市场仍需慎重考虑。” 她推测,“电子烟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是否应该向更高的比例倾斜。”

“税费调整目前还没有明确表态,如果调整幅度很大,会大大削弱我国电子烟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刘飞向21日记者透露,行业外流正在发生:为了降低生产成本 目前,我们身边很多同事已经或正在将工厂迁往东南亚国家。

他坦言,此前中国能够占据全球90%以上的电子烟市场,是因为中国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适合电子烟这样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 制作成本和工艺与服装、数码产品的门槛相差不大。”

他还提醒,其实中国生产电子烟也需要大量进口零部件。 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对贸易的影响需要持续观察。

21 记者注意到,11月30日,国家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消息,《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也已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对电子烟烟具及材料、气雾剂、添加剂、排放物等重点风险点提出严格要求。 例如,在产品形态方面,标准提出使用电子烟液的电子烟装置和烟弹应为封闭式结构; 在尼古丁方面,标准充分参考了相关国际法规和标准,明确了雾化器中尼古丁的浓度不宜高于20mg/g,尼古丁总量不超过200mg。

这几天刘飞一直在车间安抚生产线上的工人。 虽然国标还没有实施,但相信在国标正式出台之后,会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节点来保证之前生产的电子烟产品能够在市场上流通。

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通报会上,国家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指出,为保障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决定》颁布实施之日起,电子烟正式颁布实施,有一定的过渡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 过渡期内,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产品外观时尚、口味多样,对于涉世不深、好奇心强的未成年人来说极具吸引力,也是监管的重要方向。 最新的《管理办法》中多篇文章都提到了涉及未成年人的内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一直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记者9月份曾调查发现,在一些社交、电商平台上,仍有不少私自销售电子烟的行为。 在平台上搜索相关关键词,可以找到大量的电子烟网络购买渠道,有的顾客甚至还可以在不法电子烟商家的引导下,成为新的“网络代言人”。

线下访问的情况也堪忧。 21 记者当时发现,大部分电子烟专卖店都明确标明未成年人禁止购买,但很多店家都没有用。 参观过程中,只有主动询问才会提示年龄核实,但没有进行身份验证,甚至有高中生直接到店购买豆荚。

《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校、幼儿园不得设立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经营者应在显着位置设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识; 难以确定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销售易诱发未成年人吸食的加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烟油的电子烟。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曹伟认为,意见稿中的规定可以减少或切断经济不独立的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渠道。在熟悉的领域,对商家提出一定的要求。 可以更好的防止未成年人受到电子烟的伤害。

《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还规定,禁止使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烟产品。 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和电子烟用尼古丁。 这或许会让电子烟商家和自动售货机退出历史舞台。

曹伟指出,这一规定包括对网络销售的散户进行规范,将使一些存在于社交软件上的无证经营者也受到规范,进一步有助于对电子烟未成年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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