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3 18:27: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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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申报过个人所得税,现在不想申报,可以撤销吗?

我在网上申报过个人所得税,现在不想申报,可以撤销吗?

个人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工作的,应先将其在两家及以上企业的月工资合并,再按规定扣除20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自取得所得次月起十五日内,选择其中一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申报。 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专项扣除和依法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扣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所得)折算后计缴税款,不再扣除附加扣除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税率: 1.综合所得个税申报撤销,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附税率表; 2.营业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表5%至35%;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个税申报撤销,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100%二十。 第四条 下列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发表的科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 1、环保等方面的奖金; 2、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军人的安置津贴、复员津贴和退伍津贴;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休金、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金、退休津贴、退休生活费; 8.外国驻华使领馆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及其他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免税的所得; 9.中国政府签订的国际公约、协定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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