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4 14:52: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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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

年收入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

一、年收入12万元以上申报相关规定

一、税务自行申报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有在中国境内有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 (一)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 (二)工资、薪金从中国境内两地或者两地以上取得的; 在中国境外取得收入; (四)取得未扣缴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五种情况中,第一种和第五种情况是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新增规定。 其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并未具体说明是何种情形。 因此,《办法》规定,这种情况下的具体纳税申报方式,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2.年收入12万元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收入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下列11项收入合计12万元的:“工资薪金所得”、“生产性收入”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收入”,“劳务收入”,“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附带收入”、“其他收入”。

在计算年收入12万元时,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免税收入和准予税前扣除的相关收入,可以不计入年收入。 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以上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方面发放的奖金; 2、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助、津贴,即个人所得税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国务院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助、津贴。国务院实施条例;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 保险赔偿; 六、军人转业费、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生活费; 外国驻华使领馆免税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签订的国际公约、协定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北京 12万 个税 申报,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可以免税。

(三)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三费一费”)由单位代为缴纳,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费。 金子”)。

3.纳税申报规定

提交截止日期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税款,按月预缴,纳税人应当在结束后7日内完成纳税申报。每个月; 纳税申报表必须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 7 天内提交。 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汇算清缴。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预缴款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起7日内申报,汇算清缴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缴纳。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通过数据电报、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也可以采用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

纳税人采用电子数据方式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留存有关纸质资料。

纳税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收据为申报凭证,邮戳寄出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或其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2、对于年收入达到12万元但未申报的,税务机关有什么措施?

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这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法定义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纳税人在报告期内未依法申报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为: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提交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征税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纳税人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法。 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不申报纳税、不缴纳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未缴纳或者未缴纳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欠薪也应处以罚款。 此外,构成偷税漏税行为的北京 12万 个税 申报,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税务机关如何对符合12万申报要求的人员进行监控?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个人所得税征管“四一三”工作思路,明确要求各地加快“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已为超过2000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建立纳税档案。 应该说,对于大多数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来说,税务机关是在掌控之中的。 例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过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和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为500万纳税人建立了档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2001年起,许多省市对地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实行重点档案管理。收入者也被纳入其中。

此外,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查明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 例如,利用税务机关已持有的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申报信息,筛选出同行业或同一企业、条件相同的人员; 通过比对,找出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 通过税务机关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群体的专项检查,发现未申报的纳税人; 可以利用掌握的行业收入等信息进行纳税评估,找到申报对象; 对举报人提供的举报线索进行分析核查,找出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 利用国际税务信息交换,掌握纳税人境外收入等涉税信息。因此,符合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应自觉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切莫有侥幸心理。

此外,各级税务机关将根据自行申报情况初步选择重点检查对象,在申报期结束后,对收入较高但申报数量与实际申报数量差距较大的单位组织重点检查。实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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