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2 20:54: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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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个税新政

企业年金个税新政

企业年金税是多少? 企业年金的计税方法是什么? 下面,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根据《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一、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方式和标准,为全体职工缴纳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在单位工作或受雇的人。 ,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个人年金未超过个人缴纳工资计税基数4%标准的部分,暂不从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的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法律。 税款由年金设立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个人缴纳企业年金工资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上年度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支付工资的计税基数。

个人缴纳职业年金工资的计税基数为职工工资及其薪级表之和。 职工岗位工资和工资标准之和超过职工所在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计税基数支付工资。

2、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年金基金投资业务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后,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领取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一、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自本通知施行后按月领取的年金,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 年金按月平均分摊,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对每月领取的全部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对本通知施行前开始缴纳年金,本通知施行后领取年金的单位和个人,允许从本通知施行前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年金中扣除。注意。 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差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征收。 个人领取分期年金的,可以按照本通知施行前缴纳的年金缴费占缴费总额的比例,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本项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因出境定居一次性领取的个人年金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个人年金账户余额,允许接收人将领取的个人年金账户内的资金一次性划拨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每个月个税年金申报,按月分摊金额按本办法第(一)、(二)项规定计算缴纳。本通知第三条。 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个人,不得采用分摊方式。 而是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一次领取的总额,分别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 按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领取年金,应纳税额由受托人代扣代缴。 年金账户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管人提供个人年金缴费情况和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明细。 托管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和客户经理提供的资料,按规定为领取年金待遇的个人当期代扣代缴税款,并向领取年金待遇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管人所在。

五、设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和年金托管人,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全体职工进行明细申报个税年金申报,全额扣缴。 受托人负责协调相关管理人员办理扣缴申报,并依法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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