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2 11:4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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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金税个人报税十大常见问题?

三期金税个人报税十大常见问题?

三期金税个人报税十大常见问题?

问题一:根据税法规定,每年的一次性红利收入每年只能申报一次。 那么一年是指报税期还是收入期呢?

答:收入期间。 纳税人在收入期间当年已将“收入项目”单独申报为“年度一次性红利收入”的,不得再次单独申报年度一次性红利收入。 再次报税时,需计入正常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问题二:现行三税制下,预扣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表B可用于商业保险抵扣和投资抵扣,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表格)”为什么我不能申请投资扣除?

答:V2.4.41版本升级三大金税系统,将原来的“投资者扣除费用”改为“投资者扣除费用及其他允许扣除的费用”,同时新??增4个子项: investor deduction 除了费用,商业健康保险,投资扣除,和其他扣除。

问题三:针对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表A)》,纳税人发现“征收方式”有误,应征税进行稽查,但申报为批准的征收,导致申报的税款不准确。 对了,怎么处理?

答:目前纳税人在大厅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表A)》时,系统会自动判断征收方式是稽查征收还是核销征收,外围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表A》的同时,存在被征收人申报错误的情况。 目前,在线申报界面不对征收方式进行强制验证。 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要求外设厂商提高数据申报质量,按照总局业务规则,在自身系统中增加相关监控规则;另一方面,金三税系统在V2.4.41版本中进行了优化,增加了收款方式的在线报表验证规则。 对于历史数据,可以通过数据运维进行调整,也可以在年末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B表)》进行清算和缴纳金税三期个税申报流程,任何多余的将被退还,不足的将被弥补。

问题四:申报信息已经出具了完税证明,是否可以更正申报? 开具的完税证明如何处理?

答:申报信息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后,如发现申报信息填写有误,可通过【申报纠错】功能进行更正。 同时,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作废及补发】功能作废已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后,重新开具更正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信息。

问题五:纳税人为非中国税收居民,享受缔约国相关税收协定待遇时,如何填写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报表?

答: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非居民纳税人,在填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个人所得税自我申报表(表A)》时,可按照以下规则:

(一)当申报收入项目为“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时,可在详细申报信息中选择“协议税率”,按(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额*协定税率)计算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减免税额;

(二)非居民纳税人在详细申报信息中填报约定税率和减免税额的,还必须在减免一览表中填报相应税收协定的详细信息。 价值;

(三)依法享受非居民税收协定待遇的纳税人,应先通过【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报送可享受的税收协定信息,然后填写以上内容申报时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问题六:自我声明表A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选择“外国人补充声明”,选择后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纳税义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无住所外籍个人可根据在华停留时间的不同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国。 纳税人确定在中国境内停留期限的,停留期限届满时,可以按照相应的优惠政策,就上一期间的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自行申报(表A),“外国人补充申报”选择“是”。 当“外国人补充申报”选择“是”时,申报资料缴纳期限可顺延至申报日后3天,纳税人不再缴纳滞纳金。

Q7:补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补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业务场景有哪些?

答:1、补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凭证(表格式)》业务要求,同一纳税人凭同一原凭证同一原凭证只能换领一次。 主管机关另有规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补发申请。 确认无误后,可通过“补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功能开具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原表式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作废;或纳税人先通过“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补发及补印”将换下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作废,再通过“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补发”补发表格格式完税凭证。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功能。

2、补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在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时,发现因卡纸等原因打印失败,尚未开具完税凭证的,可通过“个人所得税”补印相应完税凭证信息支付凭证作废及重印”功能。 此时,机票信息没有变化。 纳税人因已核发的单证式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提供其他税务机关的,应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 确认无误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作废补办”补办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信息。

问题八:纳税人因购房等原因,在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时需要备注相关信息。 打印完税凭证时如何添加备注信息?

答:在“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功能中金税三期个税申报流程,开具申请页面增加了“备注”录入框,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录入备注信息。 由于完税凭证打印格式的限制,目前的备注录入框最多支持30个汉字的录入。

根据开具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业务要求,应在开具完税证明的备注中打印相应纳税人的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号码信息。 重复填写,系统自动添加的身份证类型和身份证号码信息将不计入申请页面备注输入框输入的字数。

问题九:投资者设立的企业为独资或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C表)》如何申报?

答:纳税人在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的,应当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税收生产经营所得”。 表(C表)”功能汇总相同收入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1.当申报表C中的收入项目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且被投资单位均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时,根据财税规定,进行以下操作应执行:

(一)“是否有两个以上个体工商户或个体工商户”选择“是”;

(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为各被投资单位应纳税额合计;

(3)根据(选定汇出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全部投资单位应纳税所得额总额)计算“本单位营业收入占各单位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数额*本单位营业收入占各单位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计算“本单位应纳税额”;

(四)本次汇缴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仅缴纳企业在汇缴地缴纳的税款。

2、申报表C中的所得项目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被投资单位为合伙企业时,按财税规定办理下列业务:

(一)“是否有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选择“否”;

(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为各被投资单位应纳税额合计; (三)“本单位营业收入占各单位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本单位应纳税额”数据项无需填写;

(四)本次申报汇汇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需对所有被投资单位的税款进行汇总补缴,预缴税额需填写已申报的税务信息由各被投资单位缴纳。

3、申报表C中的收入项目为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收入时,申报计算方法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具有合伙性质的企业的申报方法相同。

Q10:什么情况下应填写《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报告表》中的“代扣代缴税额”?

答:一般只需填写财务统一分配即可。 财政局会先申报,如果企业需要补税,企业再补申报,企业补申报时填写的“应纳税额”“为全税额,你需在“代扣代缴税额”中填写财政局已申报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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