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2 01:24: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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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两地领取工资如何申报个税?

一人两地领取工资如何申报个税?

将两个声明相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1.取得综合收益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个以上来源取得综合收益,且年度综合收益扣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的一项或多项,且年度综合所得扣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后的次年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向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提交《个人所得税年度自缴申报表》。 如果纳税人有两个以上的办公室或雇主,他/她将选择在一个办公室或雇主所在的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税收声明; 当局处理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算个人两处收入个税申报,应准备与所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有关的资料,留存备查或按照规定提交。

扩展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2.营业收入纳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的所有者、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个体承包经营人和承租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营业收入,包括下列情形: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个人两处收入个税申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承包、转租取得的收入;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纳税人取得营业收入,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应于月末或季末后15日内,到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税款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面)》 )”。 于取得所得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表B)》; 经营所得来源于两地或两地以上的,选择到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提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C表)》。

3.为取得应税所得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办理纳税申报:

(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收益的,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办理。

(二)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代理人位于获得收入的次年的 6 月 30 日之前。 ,并提交《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表A)》。 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次年6月30日前出境(临时出境除外),应在出境前办理纳税申报。

(三)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次年的6月30日前向主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表A)》。

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限期缴纳税款。

4.境外所得纳税申报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位于中国; 户籍登记地与在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在中国境内无户籍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办理纳税申报的具体规定另行公告。

5.因迁出中国户籍注销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迁出而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中国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办理纳税申报。

(一)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应当完成注销户口前一年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算,并提交《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 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户口??纳税申报的同时办理。

(二)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营业收入的,应当完成注销户口前一年营业收入的汇算清算,并报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 B)”。 如果营业收入来自两个或两个以上来源,还应一并提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C表)》。 尚未办理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汇算清算的,应当一并办理注销户口??纳税申报。

(三)纳税人在注销户口当年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应在注销户口前一年申报纳税。 ,并提交《个人所得税自评纳税申报表(表A)》。

(四)纳税人不缴纳或者少缴税款的,应当在注销户口前结清所欠或者未缴纳的税款。 纳税人分期缴纳税款未足额缴纳的,应当在注销户口前结清所欠税款。

(五)纳税人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需要申请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应当提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和《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明细表》报税务机关。 《个人所得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细则》等。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个以上来源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申报表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个以上来源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自取得所得次月起十五日内,向其中一个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就业单位所在地,提交《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表A)》。

七、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通过远程办税终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八、其他相关问题

(一)纳税人自行申报时,还应当提交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首次申报或变更个人基本信息的,还应当提交《个人所得税基本信息表(表B)》。

(二)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

参考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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