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8 10:29: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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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什么是实收资本

事实:什么是实收资本

一、实收资本的概念

实收资本,又称股本,是指投资者或股东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数额。是投资人或股东为筹集注册资本而向公司出资的数额,也是公司注册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实收资本或股本既是企业为生产经营活动占用和使用的最基本的营运资金,也是企业向投资者或股东分配利润或分红的依据。

2、实收资本会计准则

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金,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企业账户实际收到或存入银行的款项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入实收资本,投资者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发行价入账。无形资产再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者投资的外币,合同中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日的汇率折算;合同约定汇率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汇率折算,因汇率差异产生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发行的股份,按照面值作为股本,发行所得超过面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与首次发行股份相关的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汇率差异形成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发行的股份,按照面值作为股本,发行所得超过面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与首次发行股份相关的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汇率差异形成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发行的股份,按照面值作为股本,发行所得超过面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与首次发行股份相关的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

3、股份公司投入资本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更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发起设立,即发起人认购全部拟发行的股份;另一种是募集设立,即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公开募集。增加。以灌顶方式建立时,发起人的初始出资额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除另有规定外,其余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发起人实缴股本总额的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除外。股份公司投入资本的计算,即股本核算,在会计核算中应设立“股本”科目。

“股本”账户是为反映和监督股份公司股本增减情况而开立的总账账户。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投入的股本,属于所有者权益科目。该账户贷方为股东投资及公司增资登记,借方为公司同意按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股本。账户应根据股票类型(普通股、优先股)和股东单位及名称,并进行明细核算。此外,企业还应当设立股本备查簿,记载公司发行股票所涉及的股本总额、股份总数、每股面值、认购股本等有关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无论采取何种设立方式注册资本无形资产占比规定,均应当在核准的总股本和核准的总股本范围内发行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收到货币资金和其他资产时,以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股票面值与核准的股份总数乘积计算的金额资本应记入“股本”。主题。溢价发行的,将实际收到的资产价值与股本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项目。

4、非股份公司投入资本的核算

法人组织形式除股份有限公司外,还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初始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且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公司成立之日(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用货币作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但不能以货币作价的财产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出资。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过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鉴定、价格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足额缴纳货币出资,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还应当向已缴纳货币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出资。股东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足额缴纳货币出资,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还应当向已缴纳货币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出资。股东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足额缴纳货币出资,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还应当向已缴纳货币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出资。股东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应当足额缴纳货币出资,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应当足额缴纳货币出资,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注册资本无形资产占比规定,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为核算投资者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投入资本,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公司实际从投资者那里收到的成本,应计入“实收资本”项目;归还所有者的投资本金,借记“实收资本”项目;该项目余额在贷方,表明公司实际收到投资者的全部资金。投资者应详细说明该主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计价的非货币财产,可以依法转让。企业对出资一般应当作如下会计处理:对于收到的货币出资额,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账户银行的金额,从“银行存款”科目中扣除;收到的非货币财产投入,应借记“固定资产”

5、企业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一、接受投资

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权益”科目,根据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主题。

2、分配股票红利

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在完成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项目,贷记“股本”项目。

3、可转债转股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规定转为股权时,“长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的余额,借记“长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中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部分的余额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中扣除,按票面金额计提的金额合计股票价值按股票面值和转股数计算,贷记“股本”科目,将实际支付的现金中不能转股的部分记入科目的 ”现金”,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企业将重组债转为资本的,应当将重组债的账面价值借记于“应付账款”等其他科目。债权人放弃债权的公司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股本”,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按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股本公允价值总额的差额计入税款科目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4.份额支付

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在可行权日按照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根据应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股本”项目,按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六、公司股本增减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资本(或股本)不得擅自变更,但下列情况除外: 第一,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实际到位时登记入账;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可以在实际收回投资时入账;以购买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可以在实际购买公司股票时记入账户,但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7、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的会计处理方法

实收资本(或股本)增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追加投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可以向企业追加投资。企业按照规定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或其他资产,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方面,根据实收资本的增加额,记入“实收资本”科目,根据两者之差,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2、新股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股份公司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发行新股。发行新股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面值计算的股票总额,加入股本,“股本”科目为计,两者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权益溢价”项目。

3、公积金(或股本)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可以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或股本)。转让出资(或股本)时,各投资方(或股东)的出资(或股本)应按出资额(或股东持有的股份)的相同比例增加。

4、发放股票分红

股票股利是指通过增发普通股向股东分配股利。目前,我国股票红利的分配多以配股(红股)的形式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以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为基础,按应付股利的等比例折算后分配给股东。股东分得的股利不足1股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处理。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将不足1股的股票股利按照股票的市场价格转为现金股利,以现金支付;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会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

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行使

股份支付是“股份支付”的简称,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根据股份支付的方式和工具类型,主要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两类。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后不再调整已确认成本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企业应当根据行权情况确定行权日的股本和股本溢价,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可转债转股和重组债权转股也会增加企业的实收资本或股本,本节其他问题已介绍,这里不再。

8、减少实收资本(或股本)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的资本(或股本)在正常情况下不得随意减少,投资者(或股东)在企业存续期间不得撤资(或股本) . 但是,在经营规模缩小、资本金过剩、亏损严重等特殊情况下,企业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减少注册资本。

(一)因企业经营规模缩小、资本过剩而减少资本(或股本)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可采用投资回报法减少资本,即:企业按法定程序报批减少注册资本时,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资本,即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本公司股票时,应按规定借记“股本”项目,贷记“银行存款”等项目。实际支付金额。

(2)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减资一般采用注销资本的方式,实际上是以资本弥补亏损。非股份公司注销资本时,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股份公司采用每股注销股份或部分注销股份的方式。实际上,它是用股本来弥补亏损。利润分配”主题。

(三)中外合资企业在合作期内按合同约定归还投资者投资时,借记“股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返还投资”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利润返还投资”科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清算时,借记“股本”科目、“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贷记“股本”科目(返还投资),诸如“银行存款”之类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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