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3 09:38: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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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A公司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如何申报?

请问A公司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如何申报?

这是德聚正财税咨询的第375篇原创文章。本文作者施博,笔名“三点水”,德聚正财税咨询公司创始合伙人。咨询电话。

问题

A公司是陕西一家设计公司,名下有6个跨省分公司。2020年9月公司注销怎么算企业所得税,A公司为其新疆分公司办理了税务和工商注销手续。A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如何申报?

大疆答复:根据2012年财税57号文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注销怎么算企业所得税,本年度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当日起不予分摊,即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登记的注销。第十条 合并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计算总机构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额. 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计税方法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和应退企业所得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分别当场办理纳税或退库。由于A公司新疆分公司已于2020年9月完成税务注销登记,自9月税务注销登记之日起即丧失纳税人资格,不再参与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缴纳。清算缴费时,新疆分公司正常营业期间的数据将纳入A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但不再向新疆分公司划拨企业所得税,企业收入应缴或应退税款由A公司及其他5家分公司承担。分摊按照57号公告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总机构分摊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总机构分摊税额=合并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50%

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各分支机构分摊税金总额=合并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某分支机构分摊税额的50%=各分支机构分摊税金总额×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第十五条 总行根据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计算分摊到各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比例;统一纳入二级分支机构;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如下:

某分公司分摊比例=(分公司营业收入/各分公司营业收入之和)×0.35+(分公司员工工资/各分公司员工工资之和)×0.35+(分公司总资产/每个分支机构总资产)×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后,本年度不再调整,但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项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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