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4 23:09: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没有约定借款利息是否可以主张?

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没有约定借款利息是否可以主张?

生活中,亲戚、朋友、同学临时借钱渡过难关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多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借钱没借条的案例有哪些,往往具有简单性或随意性。比较常见的是双方不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者借款人只开具简单的收据或欠条。如果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没有约定贷款利息,贷款人在要求还款时是否可以向借款人索赔?我们举个例子来看看民法典中的规定。

案例:老张急着买房,向老王借了8万元,给了老王一张欠条:“老张欠老王8万元,一年之内还清。” 双方未就借款期间的利息达成一致。一年半过去了,老张还没有还清贷款。老王诉至法院,要求老张归还8万元贷款本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贷款期间的利息和半年未还贷款的逾期利息。法院判决老张归还8万元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但不支持老王索取贷款期间利息的请求。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第680条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利息的支付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利息支付约定不明确,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自然人之间存在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检察官分析:根据《民法典》第680条的规定,可以明确借款期间的利息有两种:一种是约定的,一种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益。无论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还是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只要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也视为免息。本案中,老张和老王是两个自然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借款期限内没有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是免息的。所以借钱没借条的案例有哪些,法院不支持老王关于借款期间利息的主张。诉讼请求是正确的。由于老张还有逾期还款,根据民法第676条,老王在起诉时可以索取逾期利息。民法典对借款人应支付逾期利息的规定是肯定的,故法院支持了老张的逾期利息主张。

给检察官的提示

民间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你想让对方支付利息,你必须在借据中露面并清楚地写明利息和支付利息的标准。如果约定利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还需要注意的是,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 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是指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您可以到官网中国人民银行。在网站上查询。此外,

(单小康 作者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