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9 11:28: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制(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制(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新公司法修改了设立新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将原来的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还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降低了创业门槛,提高了人们创业的积极性一家公司。认购是股东对注册资本的书面承诺,但无须及时缴纳,只要在公告后约定的期限内缴足即可。新公司法是否规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以下是相关问题的回答: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制

(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五项主要内容。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5万元;(发起人)初始出资比例及缴足出资期限。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再是商业登记项目。

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正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抽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

按照登记方便、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规定。

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共享等方式,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公示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等。实行电子营业执照,全面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存在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异常经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制约”,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推动注册资本由实收注册制向认缴注册制转变,降低公司开办成本。在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制度,并负责所缴出资的真实性、合法性。为积极稳妥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国务院于2014年2月7日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决定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措施何时实施?《公司法》有哪些相应的修改?

修订后的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的修订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本次修改涉及《公司法》共12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变更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购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公司实收注册资本的决定另有规定外,要求公司股东(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足额缴纳(出资公司应当五年内缴足)出资);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载入公司章程。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10,000元的限额;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初始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简化注册事项和注册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和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注册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3) 什么是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全体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总额(认缴股本总额)。注册资本由股东按照约定向公司转让财产(货币或者依法可以用货币计价并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形成。股东在出资到位后,可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管理权、决策权和收益权。

注册资本对一个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因此,资本制度是公司制度的核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公司登记制度的核心。订阅注册系统是相对于实际的付费注册系统而言的。2006年之前,我国实行严格的缴费登记制度。即在公司设立前,股东的全部出资必须全部缴足到位。公司登记机关审核《验资报告》,确认出资已足额到位后,方可颁发营业执照,公司成立。

实缴登记制的优点是便于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通过营业执照向交易方传递公司资本实力的信息。缺点是公司设立成本过高,容易导致资金闲置。2006年公司法修改实施后,我国适当放宽了注册资本的缴纳要求。法律规定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公司设立时到位缴纳并验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公司成立时间(其中,

这其实是实际支付注册系统和订阅注册系统之间的折衷。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是指公司设立时,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 , 并载入公司章程。

(四)对投资者而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有哪些好处?

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增加了公司及其股东(发起人)在注册资本管理方面的一系列权利,更好地解决了目前注册资本在实际运作中遇到的问题注册制和最大限度地放松对投资主体的约束,释放其投资创业活力。

删除了步骤。股东(发起人)自主同意认缴出资,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可以“一元开公司”。

大门敞开着。股东(发起人)在公司成立时自主约定全体股东(发起人)的初始出资比例。理论上,“零首付”是可能的。例如,要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公司,按照原法,股东必须在首期缴款至少20万元到公司账户。改革后,股东可以根据需要出资5万元或1万元,甚至可以暂时停止出资,有利于有创业意愿的投资者尽早开始创业实验,风险最小。

放开你的手和脚。原法限制了货币出资比例(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的总额应至少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改革后,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灵活出资,以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产权形式增资。比,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

解除诅咒。原法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最迟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性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也就是说,只要达到规定的缴款期限,无论股东财务状况如何,公司是否需要,都必须保证出资到位,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改革后,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足额出资的期限,两年内不再有出资限制。可以是三年,五年,十年,并且可以分批次。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资金使用效率。

大幅降低公司设立成本。改革后,在公司注册过程中,实收资本不再是工商登记项目文化公司注册资金多少合适,公司注册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对于创业者来说,意味着注册公司的成本大大降低。

(五)改革后,国家是否对所有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方向。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公司、对外劳务合作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文化公司注册资金多少合适

这主要是由于某些特定行业由于行业本身和政府管理的特殊性,对实收注册资本的要求较高。维持财务稳定的实收资本数额。

(六)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后,公司股东(发起人)是否无需对认缴出资承担责任?

不。“订阅”不代表“不付费”。最终还是要按照股东之间达成的约定进行支付。如果股东只认购,不实际出资,公司就是个空壳。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责任的形式。股东(发起人)应当按照独立约定并载入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向公司缴纳出资。

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缴纳出资的,已按时缴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自行追究股东责任。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的,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当先缴纳足额出资。因此,这需要公司股东(发起人)在认购出资时充分考虑自身的投资能力,理性做出认购承诺,信守承诺。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用货币计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将财产作为出资的除外。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过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估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

新规规定,公司注册取消分期付款,无需缴纳首期注册资本。一人公司也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但必须在后续约定期限内缴纳,否则不能继续增加股东,注意银行、证券公司等公司、运输公司、保险公司需要单独指定资本。监管的放宽让成立公司变得更容易,这意味着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是政府支持的。立图有在线律师。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