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7 12:35: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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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转债网下打新的2个监管要求(图)

关于可转债网下打新的2个监管要求(图)

3月2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可转债发行与承销问题解答》,回应了两期网下新增可转债发行情况。

证监会问答重点关注两点:一是网下投资者参与可转债购买不得超过资产购买;二是同一投资者不得使用多个账户参与网下申购。这正是此前业界反应强烈的事情。

具体而言,《发行监管问答》就可转债网下发行两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1、网下投资者申购可转债金额有哪些监管要求?

答案是开公司户可转债打新,网下投资者申购可转债时,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和相应资产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下发行时,应当出具申购金额不超过资产规模的承诺。

承销商应对认购金额保持必要的关注,并有权将超出资产规模的认购认定为无效认购。

监管部门可以检查有关情况,采取监管措施。

2、投资者是否可以使用多个账户参与网下可转债认购?

答案是,为公平对待线上线下投资者,同一线下投资者的每个配售对象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网下可转债申购。

投资者管理多只证券投资产品的,每只产品可视为一个配售标的。

对于其他投资者,每个投资者都被视为一个配售对象。

后者意味着券商和个人“拖拉机”账户下的可转债网下申购已经停止。

此前,随着市场回暖,可转债上市后涨幅较高,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可转债的积极性快速上升,可转债发行中签率持续下降。

当时,一些投资者在如何提高认购规模上动了脑筋。但是,利用拖拉机账户,或者一人控制多家“壳公司”申请机构账户等,确实可以大幅增加可转债的买入量。

例如,恒通转债线下更新时,出现了一批券商申购账户。在配售结果调整前,这些最优质的购买者有望分批获配可转债。

除了证券公司的拖拉机账户,一些个人还通过批量申请注册资本较低的公司,获得了网下购买巨额可转债的资格。

不过,这些公司是如何受到监管的,相关方的问答中并未直接提及。

此前,据华尔街报道,有投资人成立并投资了一批批“无人能敌”的花生、红枣销售公司,还为机构户开辟了线下申购渠道。顶层续费6个账号开公司户可转债打新,这样的大买量时有发生。

比如,中信银行新增可转债中,有一家名为浙江寻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仅1万元,单家公司就提出了480亿元的巨额申购请求。

在亨通转债的网下申购中,还有多家注册资本不详、2月份才注册的公司,疑似是专门用于发行新转债的“空壳”公司。例如,在恒通转债的网下配置中,出现了名为“宁波鄞州XX”的账户组,申请的公司多达24家。

令人震惊的是,它们均成立于2019年2月25日,注册资本不详,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而这种将规则运用到极致的线下机构账户,并不是上述的“一盖一二三四五”之一,还有名为“新宇影XX”、“招远XX”的公司群等。

据华尔街统计,这些注册资本极低的公司集团,在苏银转债和中信转债的早期发行中,已经分配了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目前的浮动或实际利润可能非常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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