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6 14:16: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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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令2010年第1号主席会议通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令2010年第1号主席会议通过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 年第 1 号 第 12010 号 第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席:刘明康 2月12日,C1G,《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企业(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放的本外币贷款。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额。第四条 贷款 个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第五条 贷款人应当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管理全过程,充分了解客户信息担保公司的流动资金都干什么,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事后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考核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当合理计算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和具体贷款额度,不得发放超过借款人实际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种类和期限,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退出的有效控制资金。第七条 贷款人应当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借款人及其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建立分地区、分行业、分贷款品种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第八条 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有效信贷需求,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评价指标,不得制定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第九条 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临时大师?贵康自贷能贷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当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要求借款人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当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团队的资信情况;盈和速 (2) 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原则 (3) 借款人的行业状况;(四)借款人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存货的真实财务状况;流动性管理办法 (五)借款人对流动资金和现有融资负债的总需求;(5) 借款人对流动资金和现有融资负债的总需求;(6)借款人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资金流入管理规律及资金流入管理规律及资金流入管理规律及资金流入 (七)贷款的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方占用资金情况等;(八)还款来源,包括生产经营现金流量、综合收益、其他合法收入等;(9) 对于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所有权、价值和变现的难易程度,

第三章风险评估与审批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评级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估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信用记录。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业务规模、业务特点、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周转等因素(计算方法见附件)等因素核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借款人的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及还款方式等。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按照单独贷款审查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制度和流程分级审查,确保风险评估和信用审查的独立性。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和分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贷款,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第四章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需要提供担保的,同时签订担保合同。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方式、还款方式等。流行行业 行业 时尚行业 行业 第二 鱼鱼洞 (一)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委托支付的金额标准;(二)支付方式变更及变更触发条件;(3) 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以及贷款合同中的还款方式。流行行业 行业 时尚行业 行业 第二 鱼鱼洞 (一)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委托支付的金额标准;(二)支付方式变更及变更触发条件;(3) 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以及贷款合同中的还款方式。流行行业 行业 时尚行业 行业 第二 鱼鱼洞 (一)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委托支付的金额标准;(二)支付方式变更及变更触发条件;(3) 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y-英和、风起老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承诺下列事项: (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资料;可贷残码1 丿IS^^ISQKHHHMMMMpBpMHH9KSK^@3H^^^大众经典 (1)向贷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现任年度贷款委员会主席 Ml Committee Neng Loan Residual Code 1 丿IS^^ISQKHHHMMMMpBpMHH9KSK ^@3H^^^临时管理大众经济贷款和国家管理资金: (1)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临时资金监督管理的管理 (二)未按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三)未履行承诺的;资金流!暂时的!中间mm和中间lii允许填写!感谢恢复代码(4)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获利和速(5)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临时资金!《十缸增集谢嘎》(2)配合贷款人的还款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3)对外投资,实质性的(4)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五)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件 发生不良事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与借款人应当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可以采取的措施: (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疫委会现在负责抗震能量填料和塑料!第五章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当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与支付审核。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当确认借款人符合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贷款人委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控。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人委托支付是指贷款人通过借款人账户向借款人支付贷款的行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付款委托,符合合同约定目的的交易对象。借款人自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分配至借款人账户后,借款人自行向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进行支付。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点、业务规模、管理水平和信用状况等因素,以及贷款业务类型,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和委托金额标准。贷方支付。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当:采用贷款人委托还款方式: (一)与借款人已建立新的授信业务关系,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与借款人新建立的授信业务关系,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单笔支付金额较大的;(三)贷款人调能支付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委托贷款人支付的,贷款人应当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核对支付申请中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提供由借款人提供与相应的商业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相符的材料。(一)与借款人建立新的信用业务关系,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与借款人新建立的授信业务关系,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单笔支付金额较大的;(三)贷款人调能支付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委托贷款人支付的,贷款人应当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核对支付申请中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提供由借款人提供与相应的商业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相符的材料。(一)与借款人建立新的信用业务关系,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与借款人新建立的授信业务关系,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单笔支付金额较大的;(三)贷款人调能支付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委托贷款人支付的,贷款人应当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核对支付申请中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提供由借款人提供与相应的商业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相符的材料。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单笔支付金额较大的;(三)贷款人调能支付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委托贷款人支付的,贷款人应当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核对支付申请中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提供由借款人提供与相应的商业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相符的材料。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单笔支付金额较大的;(三)贷款人调能支付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委托贷款人支付的,贷款人应当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核对支付申请中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提供由借款人提供与相应的商业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相符的材料。

经批准后,贷款人通过借款人账户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自行还款的,贷款人应当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的支付情况,通过账目分析核对借款款项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凭证检查,或现场调查。第二十九条 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异常的,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按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贷款资金的支付和拨付。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 贷款人应当加强对贷款资金到位后的管理,根据借款人的行业和特点,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对借款人的经营、财务和信用情况进行分析。业务特点。、支付、担保、融资金额和渠道变化等,掌握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各种风险因素。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通过贷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的资金归还账户,及时提供账户资金进出情况。贷款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融资状况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并明确同意对指定账户的资金划入划出的管理。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资金回流账户监控。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应当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资金流动等重大预警信号,及时采取提前催收、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到合同。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应当评估贷款种类、金额、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后续与借款人合作的依据,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必要时及时处理。第三十四条 贷款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参与借款人的大额融资、资产出售、合并、分立、股改、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贷款人的债权. 第三十五条 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审查与贷款对应的资产周转周期变化的原因,决定是否展贷,合理确定展贷期限,加强展贷后续管理。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金贷款发生不良反应的,贷款人应当进行专项管理,及时制定清收处置方案。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重组。第三十七条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核销贷款后,应当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监会可以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一)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流程存在缺陷(2)(2)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3)未对行业监管热点临时下达的贷款调查、风险评估、贷后管理尽职尽责!

移动贷款动员银行管理监督 第三十九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法》的规定采取监管措施: ”《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 流动贷款调动银行管理和监督 (一)降低授信条件或者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二)(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三)串通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的;投资、股权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的领域和用途和操作;(五)越权或者变相越权审批贷款;(六)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管理控制贷款资金支付的;年度管理会议的处理——日用叶缸(七) (七)公布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资金和贷款的管理。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计算参考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应根据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 一般来说,影响营运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是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在行业、业务规模、发展阶段、谈判立场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计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的方法如下: 1. 借款人流动资金的估计影响借款人流动资金的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和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的基础上,预测资金周转时间的变化,合理估计借款人流动资金的数额。在实际计算中,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可参考以下公式: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流动资金额度-借款人自有资金-存量流动资金贷款额-其他渠道提供的流动资金 3、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在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合理预测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可以考虑一定的保险因素。(2) 对于集团关联客户,合并报表可用于估计营运资金贷款金额。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借款总额不超过估计值。(3) 针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临时大额债务融资等,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交易需要确定流动资金数额,同时确保有效控制使用和回款。(4)对于季节性生产借款人担保公司的流动资金都干什么,可将每年的连续生产期作为测算周转资金需求的计算周期,并根据还款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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