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0 22:14:4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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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注意事项!!!

如果泄露个人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贷款公司不得发放贷款。个人贷款需要征得个人同意,贷款人需要核实贷款人的真实身份,否则就是非法贷款。不能仅凭身份证信息办理任何银行业务,包括信用卡、贷款等。

对于需要身份证办理的业务个人信息泄露被多个平台贷款,一般会查验身份证,需要亲自办理的营业员有责任查验身份证。

在信用卡办理过程中,必须实行“三亲”制度,即当面见申请人、核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当面见申请人签字。只要银行人员实行制度,只凭身份证是不允许贷款的!

别人不能用你的身份证申请贷款。银行工作人员会在申请贷款时核实此人的身份。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贷款人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约谈制度。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贷款人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认借款人的真实身份。

第十八条 贷款审查应当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审查,重点审查调查人员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资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比例、风险程度, ETC。

扩展信息: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泄露被多个平台贷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一)贷款调查审查工作不尽职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贷款约谈和贷款合同签订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格式条款尚未公布;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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