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3 15:54: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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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的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预缴表将按新表填报,如何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的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预缴表将按新表填报,如何填报?

今天的话题:

7月起使用新的所得税申报表往年个税申报填写说明,新的填表程序新鲜出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报(A类,2018年版)》等报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明确:自2018年7月起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稽查征收预缴表按新表填写。也就是说,无论是大多数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还是少数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下个月报备预缴表时,都必须填写新的表格。

新表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制度如下:

一、新版甲类报告的变化

1、简化报表,取消“本期金额”栏目,仅保留“累计金额”栏目。第二季度,应将第一季度的数据添加到累计中,不能只填写第二季度的数据。

2.个人理解和之前的申报表差别不大。它被简化了。不用担心。如果您已经完成了年度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那么季度填写会更容易。

2.如何填写报告

(1) 主表

一、A类报告主表

(1) 主表头

纳税期限:每月申报时应填写每月的第一天和每月的最后一天;季度申报需填写每季度的第一天和每季度的最后一天,如第二季度,应填写季度申报。填写: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能填写: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年中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写当月(季度)的第一天) 税款所属期间的营业活动终止日期。重新填写。

(2) 核心部分

1)预付方式:企业在填报时,一般选择“按实际利润金额预付”。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企业需办理相关手续行政许可。因此,企业在选择这两种预缴方式时往年个税申报填写说明,必须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行政许可。

2)企业类型:通常选择“一般企业”。

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跨地区营业税纳税企业,总公司和分公司各派出机构不参照《跨地区企业合并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管理方面,总公司和分公司填写企业类型时选择“一般企业”。没有分支机构的企业,或者在境外有分支机构但在中国境内没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在填写企业类型时选择填写“一般企业”。

3) 第一至第三行: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填写企业按照纳税年度的规定计算的本年度累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统一的国民核算体系。

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利润总额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不相关。营业收入取决于增值税申报表的累计金额,利润总额不要随便填。这是计算的基础。

4)第四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指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估计应纳税毛利率计算的估计毛利在此列填入。本行申报的金额不得少于当年上期申报的金额。

企业开发产品后,未完成的预售环节按照税法规定的预计应纳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在汇算清缴时调整,月度(季度)不调整) 预付税申报。也就是说,在季度预付款申报中,在产品开发完成后,企业将预收款结转为收入,同时,按照配比原则结转成本后,企业不得减记以前估计毛利率确定的利润总额。所得税结算时调整。这将导致房地产企业在按月或按季预缴和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重复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对房地产企业不利,也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负担。

5) 第 8 行减:为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纳税人应填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即税法规定的亏损)的累计金额。纳税人在纳税期结束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数据来源:根据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A106000:企业所得税补偿损失表红框部分计算。

6)第13行“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填写本年度上月(季度)申报并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累计金额。但建筑企业总公司直属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本行填写,但应填写“特定业务预缴(税)”栏。

二、所得税减免优惠清单

填写主表第9栏,将实际利润乘以15%。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折现表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