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0 15:14: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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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通”终于要来了!内地和香港两地积极快速响应

“债券通”终于要来了!内地和香港两地积极快速响应

“债券通”终于来了!

央行2日发布公告称,自2017年5月16日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以来,双方就“债券通”筹备工作密切配合。目前,“北向通”的相关法规、业务规则、运营方案和监管安排已经确定,技术体系已准备就绪,市场推广和市场准入准备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北向通”将2017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7月3日将在一级市场发行2只利率债和4只信用债,有望吸引“债券通”投资者认购。

在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之际,“债券通”从提出到正式启动,仅用了一年多时间,也得到了内地和香港相关部门的积极和快速响应。 .

2016年5月25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晓佳致信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希望与内地债券市场建立“债券通”,中国人民银行中方随即展开相关研究讨论。

2017年3月15日,“债券通”在两届会议上首次提出。此后,两地有关部门确定并颁布了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

推出“债券通”是进一步开放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新举措,有利于吸引更多外资流入。德意志银行高级策略师刘立南认为,“债券通”将助力人民币债券纳入全球重要债券指数。预计2017年下半年人民币债券将被纳入主要国际债券指数,未来5年可能达到7000亿美元至8000亿美元。外资流入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

“债券通”究竟是什么?它的交易机制是什么?开通后是什么意思……券商中方记者在这里详细梳理“债券通”相关问题。看完这篇文章,你就可以完全理解“债券通”通行证了。

问题一:什么是“债券通”?

所谓“债券通”上清所持有人帐户,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的基础设施连接,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买卖在两个市场交易的债券的机制安排。通俗地说,“债券通”类似于债券市场的“沪港通”。境外机构可通过香港市场买卖内地银行间市场(北向)债券,境内机构也可通过该机制在香港市场买卖债券(南向)。暂时不开放)。

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2016年,央行发布第3号公告,进一步拓宽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种类和可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工具范围。投资管理程序。截至目前,已有400多家外商入市,总投资余额超过8000亿元,占比仅为1.4%左右。

因此,在“债券通”初期,“北向通”首先开通,实际上是为境外机构通过境内外基础设施连接轻松进入市场增加了一条新渠道,从而提高市场效率。入口。

第二个问题:“债券通”与直接投资银行间债券相比有哪些优势?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树松表示,在“债券通”投资渠道下,境外投资者无需深入了解中国债券市场的交易结算制度和各项法律法规,只需采用目前熟悉的交易结算方式,降低境外参与中国债券市场的门槛,让债券通对境外中小机构投资者更加“人性化”。

以通过QFII渠道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为例,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证监会申请合资格牌照;

外汇局申请额度;

中国人民银行办理进入银行间市场的备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并开户;

通过上海清算所、外汇交易中心等

相比之下,通过“债券通”,境外投资者无需在中国境内开立账户,只需向央行上海总部备案,并在中央清算系统(CMU)中开立债务工具账户即可。香港金融管理局。外国投资者开户进行交易不需要直接进入国内市场,但实际上所有交易都是在中国完成的。

因此,“债券通”与直接入市模式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简化了投资流程,不改变境外投资者的交易习惯。

三问:什么样的群体可以通过“北向通”投资?

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债券通”将首先开通“北向通”。“北向通”的投资者范围与现有可直接入市投资银行间市场的境外投资者范围相同。仅限于机构投资者,个人和企业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

目前包括:

海外央行或货币当局、主权财富基金、国际金融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其他在境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

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向证券公司记者透露,央行上海总部已受理约110家境外投资者通过“债券通”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备案,其中20余家此前直接投资过国内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其余80余家主要为基金等产品户。

问题四:“北向通道”有投资额度限制吗?

虽然6月21日央行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但声明称“‘北向通’初期不设投资额度限制。 '”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被删除,让市场怀疑这是否意味着“北向通道”可能会设置配额限制。

不过,中国证券公司记者从监管部门获悉,“北向通”目前尚无投资额度限制。

问题五:“北向通”境外投资者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最初,通过“北向通”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只能交易现货债券,债券投资对象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各类债券。“北向通”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和认购,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投资标的债券。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北向通”投资者可用的交易工具仅限于现货债券交易,不同于直接入市的投资者。在直接市场准入模式下,外国央行、国际金融组织和主权财富基金可以开展即期债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工具。最广泛的交易工具。境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只能进行债券即期债券交易,与“北向通”交易工具的范围一致。

第六个问题:“北向通”采用什么样的交易规则?

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北向通”交易时间为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间,具体为北京时间9点每个交易日:00-12:00和13:30-16:30。

根据安排,“北向通”采取做市机构交易模式,境外投资者通过“询价”方式进行交易。具体报价方式如下:

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外电子交易平台(目前接入Traedweb,即将接入彭博)向报价机构(港交所与外汇交易中心联合设立的债券通公司)发送纯价格报价请求,报价请求实时传输至交易中心系统;

报价机构通过交易中心系统向境外投资者回复可交易价格;

外国投资者在交易中心系统确认价格并完成交易;

境外投资者确认交易后,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生成交易指令。报价机构、境外投资者、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根据交易信息办理结算。

征求意见稿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向一个或多个报价机构发送报价请求,并可以设置请求的有效时间,最长为1小时。当请求报价处理时间超过请求有效时间时,交易自动终止。值得注意的是,外国投资者发出的报价请求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最低变动单位为人民币100万元。

Q7:“债券通”采用什么样的托管模式?

与直接入市的境外投资者采用一级托管方式??(即直接在中债交易所或上海清算所开户)不同,“债券通”采用多级托管方式??。债务登记)为一级托管,CMU为二级托管,CMU在境内托管机构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

这也意味着,CMU是“北向通”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名义持有人。在名义持有人制度下,境外投资者是债券的实际持有人,可以通过CMU代表其对债券发行人行使权利。

第八个问题:境外投资者债券交易资金的支付路径和资金兑换是怎样的?

“北向通”境外投资者将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进行跨境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境外投资者可以使用自己积累、募集和自行转换的人民币资金投资离岸市场。

其中,境外投资者在使用外汇兑换成人民币资金进行投资时,可以通过香港结算银行按国内价格兑换外汇,香港结算银行产生的头寸可以在中国境内平仓。

值得注意的是,境外投资者若进行外汇投资,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兑换的资金用于“北向通”债券投资,防止非法套利,应在香港结算银行开立人民币资金账户。 . 作为专户,专门用于办理北向通下的资金汇兑和结算业务,确保资金“专用”。投资债券到期或出售后,可继续投资;如不再投资,需通过香港结算银行兑换成外汇汇出。

上述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上清所持有人帐户,开设人民币资本项目作为专项账户,是为了保证央行、外汇局等监管部门能够实时监控汇兑资金情况,确保不再投资的钱不能再“留在”国内,如果汇出的人民币资金也应汇回外汇,确保“钱怎么来,怎么回”,防止交叉- 边境资本套利。

九问:“北向通道”如何监管?

由于“北向通”的每一笔交易都实际发生在中国境内,央行等监管部门将采取穿透式监管,确保交易风险可控。所谓穿透式监管,主要体现在备案和保管环节。

外国投资者(最终投资者)须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并在外汇交易中心取得唯一的交易账户;在托管过程中,下级托管机构应通过前后端信息的比对,上报信息和托管结算数据,实现穿透式管理。

“这也是‘债券通’和‘沪港通’最大的区别。‘债券通’可以保证监管机构在每笔债券交易中掌握境外投资者的最终信息,但对于‘沪港通’来说,很难做到。” “港股通”了解最终买家信息。股票的外国投资者是谁?上述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表示。

十问:“债券通”有哪些需要明确的问题?

尽管两地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管理办法和相关交易规则,但不少业内人士透露,税收政策是目前外商最关心的问题,而“北向通”的税收政策尚未明确.

据了解,目前国内债券投资主要涉及两种税种:一种是所得税,一种是增值税。“所得税比较明确,参考QFII税收政策,所得税按10%征收,但增值税尚不明确。” 一位外国银行家说。

事实上,我国此前对境外机构进入国内债券市场的税收规定一直比较模糊。一位曾在内地和香港债券市场工作过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在税收方面存在几个问题:

首先,在内地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征税?铁路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是否有特殊政策?是否有明确针对外国投资者的具体文件?

其次,如果是中小短期融资等普通公司债,税率如何确定?很多机构和香港都有免双重征税的规定,这个税率与内地税率不同。

三、如何收藏?是发行人收取还是托管机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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