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5 04:17:4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基金君的朋友圈被创业板注册制刷屏了(图)

基金君的朋友圈被创业板注册制刷屏了(图)

基金君的朋友圈被创业板注册系统筛选。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27日晚11时,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证监会近日印发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草案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创业板注册制度,很多投资者都会有疑问。投资创业板的门槛变了吗?

增减20%对股票交易有何影响,新上市公司有何规则?

退市程序又有哪些新安排?如何与科创板错位?对资本市场有何影响?

带着这些疑问,基金君从证监会和深交所官网文件中整理了20个要点,供投资者参考。

一、创业板注册制与科创板有什么区别?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总体借鉴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核心制度安排,充分吸纳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加大制度包容性,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在发行条件、审核登记程序、发行等方面与科创板相关规定基本一致和承保、信息披露原则和监管处罚。

2、创业板市场定位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适应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造发展的大趋势,主要服务于成长中的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体现与科创板差异化发展。

三、《创业板再融资登记办法》的主要制度安排是什么?

一是精简优化创业板再融资发行条件,保留规范运作、自主经营的基本条件,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促进上市公司真实性、透明度、合规性,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是严格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要求开通创业板条件需要多少资金,建立更加严格、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要求,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资者投资决策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三是优化审查登记程序,缩短审查登记期限,公开透明审查标准、程序、内容和流程,增强市场可预见性,支持企业融资便利。

四是大幅提高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成本,严格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责任,强化事前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强化震慑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回归。认真培育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4、在并购重组价格的形成机制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

市场选择的核心是依靠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价格。通过调整发行股票的定价标准,本次改革将使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价格的形成上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让双方获得更完整的博弈。

5、股权结构特殊的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有哪些监管要求?

一是明确章程内容。要求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在章程中明确特别表决权的相关事项,包括持有人资格、股份锁定安排和转让限制、表决权比例安排等。特别表决权股份和普通表决权股份所持有的权利、转换情况等。

二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在定期报告中持续、全面地披露特别表决权的安排,并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

6、创业板将取消停牌复牌,新增市值退市指标

优化退市程序、标准和风险预警机制。例如,简化退市程序,取消停牌复牌;

完善退市标准,取消单项持续亏损退市指标,引入“负非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低于1亿”的合并财务退市指标,市值退市指标添加; 设置退市风险预警和*ST制度,加强风险披露。

七、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公司和红筹公司在创业板上市

根据行业定位和创新创业企业特点,优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IPO)条件,制定更加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公司和红筹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为不盈利的公司预留上市空间。

8. 现有投资者(已在创业板开户)有何影响?

一是创业板股票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交易,但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市场风险特征及改革后的变化,并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披露书。

二是对于新申请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深交所在深入分析市场和投资者情况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定的资产和交易经验准入条件。

三是调整现场签署风险披露书规定。投资者可以在纸上或电子方式上签名。这是投资者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便利措施。

9. 为什么对新投资者有额外的准入条件?股票投资者的合适性要求保持不变?

新账户投资者未参与创业板交易,现有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的了解相对较好。因此,对创业板改革后新入市的投资者增加准入条件,在保持现有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安排,有利于改革后市场的平稳运行。创业板。符合准入条件的投资者还应综合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充分了解市场风险的基础上进行理性投资。

10、创业板门槛是否低于科创板?会不会影响科创板的流动性?

目前,虽然创业板投资者数量多于科创板,但两个市场在规模、体量、上市公司数量等方面存在差异。不能简单地以投资者的绝对数量来判断市场流动性。此外,两个部门的制度安排将在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评估和完善。

11、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投资者如何参与创业板投资?

准入条件的增加,并不是为了阻止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入创业板大门。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通过认购公募基金等产品参与创业板投资。

12、明确不盈利企业的上市标准

创业板取消“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深交所将综合考虑公司预期市值、收入、净利润等因素,制定具体多元化、普惠上市条件. 创业板改革后,将支持特殊股权结构和红筹结构企业上市,为不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创业板为改革预留了一定的过渡期,未盈利企业可在改革实施一年后申请上市。

13、过渡安排通知:即日起,停止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

中国证监会公告,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停止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受理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申请。创业板市场。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前,证监会一般会按照规定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自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将终止对未经审查的创业板在审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进行审查。经发审委、并购重组委批准,将对相关在审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顺序和审核材料将转至深交所,已受理但尚未受理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将不再受理。

14.制定负面清单,明确哪些企业不能在创业板上市

科创板要突出“硬技术”特征,要求相关机构根据科技创新属性评价指引,引导企业合理选择上市板块。创业板改革明确了创业板的新定位。同时,深交所将制定负面清单,明确哪些企业不能在创业板上市。同时,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的入选层级在上市/上市标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也存在显着差异。

以下内容与个人投资者和创业板股票交易密切相关

27日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深交所紧紧围绕“一条主线、三个统筹”的改革思路,按照“开门改革、改革透明、合力改革”的原则,制定或修订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

深交所发布实施规则1条,就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证券交易、持续监管等8条重大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关于业务规则的制定或修订,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15、深交所:个人投资者创业板准入门槛等附加要求

一是明确个人投资者新申请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每日资产不低于10万元。从事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二是明确会员应核查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门槛条件。

三是明确普通投资者首次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应当以纸质或电子形式签署风险披露书。

16、现有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

目前,创业板股票投资者数量较多,要兼顾股市运行平稳,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平衡性。另一方面,创业板改革涉及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各项基础制度,需要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与之相匹配。

创业板股票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其中普通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的创业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披露函。

17.创业板股票竞价涨跌幅限制在20%

交易制度方面,创业板改革后的新上市公司在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内不设涨停板,之后涨停板将放宽至20%(现有公司将同时实施)。

18.增加了特殊的股票标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新股特别认定。一是对不盈利、在表决权、协议控制结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上存在差异的公司添加特殊标签;

19.设置创业板单项申报数量上限

为减少推高施压、大额限价等异常交易行为,遏制短线炒股,设置单笔下单数量上限开通创业板条件需要多少资金,即价格下单数量限价单不超过10万股,市价单下单数量不超过5万股。同时,保留现行的每次创业板申报最低100股的制度安排,投资者的交易习惯不会改变。

20.优化创业板上市条件,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

深交所发布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规定优化上市条件,综合考虑预期市值、收益、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支持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一是适当提高利润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上一年度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不少于1亿元。” 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期末无未弥补损失的要求。三是支持具有特殊股权结构的公司和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红筹公司上市。四是明确不盈利企业的上市标准。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