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8 18:36: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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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中证协明确收益互换保证金管理规范(图)

财联社:中证协明确收益互换保证金管理规范(图)

财联社(上海,记者 鲁丹 黄景思)消息,继12月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收入互换业务管理办法》后,财联社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对掉期业务的保证金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收益互换业务保证金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四项,其中一项要求收益互换业务与股票、窄基股指及其产品、信用债挂钩的证券公司应当收取来自单一交易对手的金额。除另有规定外,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合同名义本金的100%。

国泰君安相关业务负责人在接受美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强保证金管理非常有必要,有利于控制市场整体杠杆率,降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是企业未来做大做强的重要保障。

中国证券业协会明确收益互换保证金管理规范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加强挂钩标的管理提出了方向性要求,即:明确挂钩标的应具有公平的市场定价和良好的流动性,不得与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私募产品或场外衍生品挂钩;证券公司应当建立白名单制度链接目标和渗透验证机制。

美联社记者从某证券公司获悉的《关于适用保证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见》中,中国证券业协会明确规范了收益互换业务关联主体的保证金管理。

1、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与股票、窄基股指及其产品、信用债挂钩的,对单一交易对手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合约名义本金的100%,另有规定的除外.

2.证券公司与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一交易对手进行股权收益互换交易的,证券公司向单一交易对手收取的保证金应覆盖交易或衍生风险敞口,且不得低于单一交易对手。多头或空头名义本金中较高者的 25%:

(一)收益掉期多空挂钩股票不少于50只,单只股票对应的合约名义本金占多空对应合约名义本金的比例不超过5%股票;

(2)上一年与标的挂钩的多空收益互换相关系数不低于80%;

(三)多头收益互换名义本金与空头收益互换名义本金的比例不低于80%,不高于120%;

(四)中国证监会和本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与其他标的挂钩,且存在相应期货或集中交易品种的,对单一交易对手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同品种期货的相应保证金比例或集中交易品种;股票指数及其产品没有对应期货产品的,向单一交易对手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50%。

4、证券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同时进行上述交易的,关联主体对应的保证金比例应当单独计算,不得突破保证金管理要求向交易对手支付保证金。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协会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和业务发展、交易员合规风控能力和水平,及时调整上述保证金管理要求。

国泰君安相关业务负责人在接受美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管理办法》允许部分交易对手以信用形式开展业务,保证金管理更全面考虑挂钩标的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控制标的交易对手风险的保证金比率。加强保证金管理非常有必要,这有助于控制市场整体杠杆率,降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是未来做大做强业务的重要保障。

仅41家券商拥有开展收益互换业务的“牌照”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管理办法》时表示,自2012年试点以来,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稳步发展,市场需求逐步扩大。专业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业务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制度规则明显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为此,协会制定了《管理办法》,涵盖交易商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标的与合约管理、保证金管理、风险控制、禁止行为、数据报告与监控、自律管理等八个方面。 . 一方面,对收益互换业务提出规范要求,旨在推动证券公司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合规风控水平,促进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健康发展。

国泰君安相关业务负责人认为,从国际国内的实践经验来看,收益互换作为重要的场外衍生品,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是金融衍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场外衍生品市场。补充。我国收入互换市场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外的发展路径和规模相比,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此次收益互换新规是对以往创新业务发展的规范,明确了一些模糊的领域,旨在推动证券公司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合规风控水平,促进收益健康。掉期业务发展。衍生品业务其实是一个依赖健全法律合规体系的业务,制度越规范,法律体系越完善,收益互换市场就会发展得越好。” 负责人说。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的第一点是严格经销商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已明确,证券公司应具备场外期权交易商资格,开展收益互换业务,并使用专用套期保值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交易。

这意味着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业务设置了门槛,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或协会备案的场外期权二级交易商可以开展收益互换业务。未取得交易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只能与交易商进行自营收益互换交易,不得与客户进行收益互换交易。

截至目前,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仅有8家,分别为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金证券、中信证券和申万宏源。

场外期权二级交易商共有33家,只有41家证券公司具备开展收益互换业务的资格,仅占行业证券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西部证券非银行分析师罗占辉表示,与草案相比,《管理办法》在掉期业务方面没有区分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

此外,对于实际开展业务的证券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其在一年内自行制定整改方案,有序关闭现有业务。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业务不得继续经营。

场外衍生品集中度逐步下降证券保证金的钱可以取出来吗,收益互换集中度居高不下

12月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第11期《场外业务发展报告》显示,10月份,证券公司场外金融衍生品业务新增初始名义本金6096.05亿元。比上期减少2458.48亿元。,环比下降28.96%;截至10月底,未偿还初始名义本金1.96万亿元,比上期增加674.13亿元,环比增长3.55%。

其中,收益互换业务新增初始名义本金3590.09亿元,较上期减少1264.20亿元,较上期减少26.04%;截至本期末,未偿还初始名义本金9830.53元,比上期增加361.23亿元,环比增长3.81%。其中,融资收益掉期增幅为零,未偿名义本金为零。

从业务集中度看,场外衍生品业务整体集中度趋于减弱,10月份累计下降2.35个百分点,连续三个月呈下降趋势。

但收益互换业务集中度非常明显,前五名规模保持在85%以上证券保证金的钱可以取出来吗,形成了头部效应。10月份,收益互换业务新增收益前五名的证券公司合计新增初始名义本金3126.68亿元,占当期新增总额的87.09%,比上月上升1.13个百分点。

中金公司非银行团队认为,衍生品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包括业务资质(仅有8家券商获得一级交易商资质)、资金实力、先发规模优势、领先产品设计、风控体系、机构销售渠道;龙头券商已在上述方面建立了全面且不断增强的领先优势。

平安证券非银行团队认为,此次新规旨在促进证券公司专业服务能力和合规风控水平的提升,促进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快速健康发展。顶级券商拥有新收益互换牌照的优势,在定价能力、风控能力、客户储备、资本实力等方面优势显着,将持续受益。

国泰君安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国泰君安在信用保护工具、利率掉期业务方面进行了长期探索,包括证券市场、银行间市场规模保持在近2万亿元。名义本金规模服务了大量客户,也有效协助客户管理相关风险。在上述业务的基础上,国泰君安还推出了品牌套保业务。国泰君安的对冲业务旨在为客户提供涵盖股权、利率、信用、汇率、商品、碳排放权等多资产类别的全面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通过交易、产品、服务等,帮助客户在不确定的市场中有效管理风险。作为国泰君安未来对冲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收益互换业务必将从服务客户风险管理的角度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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