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8 20:09: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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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个人缴费金额加单位缴费金额是否等于划入账户金额?

    社保中个人缴费金额,加单位缴费金额,是否等于划入帐户金额呢?下面谈谈个人对此问题的认知与看法,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朋友们参与讨论,互动切磋。
 
    我认为,网友对于“划入帐户金额”的定义与认如,是明显错误的。在这里“划入帐户金额”,也就是个人缴费金额,是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8%所扣缴的金额。因此,网友所谓的“划入帐户金额”,就是名正言顺的个人缴费金额,它是不包含单位缴费金额在内的。这个政策规定是一清二楚的,绝不能张冠李戴,混为一谈。
 
    很显然,网友所言的“单位缴费金额”,也就是所在单位按法定的缴费基数,所核缴纳的那个16%部分。可见,所谓的“单位缴费金额”,它是不同于“个人帐户金额”的,而“单位缴费金额”与“个人帐户金额”,是具有不同性质与用途的,它们同属于法定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机组成部分。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资金由所在单位和参保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部分,即网友所谓的“单位缴费金额”,进入统筹帐户“资金池”,用于支付除个人帐户月养老金以外的基础养老金金,中人过渡性养老金,以及其它应由统筹帐户所应列支的退休费用;而个人缴费部分,则进入个人帐户进行专户储存,连同按记帐利率所记入的利息部分,形成参保职工的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用于支付基本养老金范畴中的个人帐户月养老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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