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1 17:00:4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如果没有其它证据,阿里女员工丢失的内裤算不算强奸猥亵的证据?

看了阿里女员工在网上发布的长文陈述,我觉得给曲某定罪很难了;每当觉得“定罪有戏”的时候,女员工又笔锋一转,证据随之消逝。

法律是讲究证据链条的,为什么说定罪很难呢?为什么说找到丢失的内裤也很难被认定为强奸猥亵呢?且听我细细道来:

1.房间无监控,商家王某某与阿里女员工单独相处的那20分钟到底做了什么无法界定;

按照女员工的说法,率先对其进行侵害的并非是顶头上司曲某,而是合作商代表王某某。

女员工当晚出差济南,晚上陪合作商代表喝酒,自述是喝多了,完全没有了意识。

起先王某某在酒桌上就对其动手动脚,后来王某某以帮助其处理衣服上的呕吐物为由把她带到了另一个无人的房间,“单独相处”了20分钟。

这“20分钟”里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监控只拍下王某某将其带到房间的过程,但房间内是没有监控的。更重要的是房间里没有第三人,证人证言也就无从谈起了。

第二天,女员工向上司曲某求证这20分钟里发生了什么,曲某言道“没发生什么”。

至此,人证、无证、监控,全部缺失!

2.有电话、没录音;

按照女员工的陈述,酒醒后发现自己裸在床上,恐惧、羞耻涌上心头,凭借微弱的意识,模模糊糊记得前一晚曲某“压在身上”、“亲”、“摸”。

女员工慌了,但下意识的觉得自己需要冷静,于是致电曲某,问他当晚发生了什么,是否对其有侵害。

电话接通后,在女员工一再逼问下,曲某承认对其有“抱”、“摸”等动作,但对于是否发生了关系,曲某支支吾吾、没有正面承认。

好了,讲到这里,房间内没监控、曲某在电话里承认的“抱、亲”没录音、没证人没证言,证据链条再次缺失。

3.内裤找不到了,找到了也难固定证据;

女员工醒后,衣服都在旁边,唯独缺了内裤,房间里都找了,找不到;另外,房间里发现了拆封的安全套,但没有使用过的。

在做了几番心理斗争后,女员工报了警。

调取监控后,监控显示曲某当晚进出女员工房间4次,最长的一次20多分钟,最短的一次只有几分钟。

事后,曲某被带走调查,但一天后就出来了。为什么出来了?没有证据怎么能无限期的限制人身自由呢?而且曲某在被带走调查后肯定也没承认强奸,否则直接就拘留了。

更重要的是女员工在报警后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没有到医院进行妇科检查!没有对床单等物品进行DNA提取!而精子在女性体内的存活时间最长是72小时,这都过去多长时间了,再进行提取还能鉴定出DNA吗?而且酒店床单等物品早就洗过了吧?

(当然,可能也提取了,女员工在“长文”中没说提取或者没提取,如果提取了,事情可能还会有转机)。

4.找到内裤能如何呢?曲某肯定有一堆理由:

退一万步讲,找到了内裤就能定曲某的强奸罪吗?

还是很难,位居高管的曲某智商没的说,他能主动承认吗?就算是在内裤上提取到了男方的DNA,他完全可以说是“zi慰”了,也可以说女员工是自愿的,或者说偷拿了内裤,“有这方面的癖好”,这就搪塞过去了,只能被认定为不道德,或者最多15天行政拘留,定强奸罪很难。

5.怎么能定罪?

第一,曲某自己承认犯罪事实;

第二,有证人证言(监控显示房间内无第三人,所以很难);

第三,作案时有特殊癖好,自己录像了,通过录像固定证据。

第四,内裤找到、提取到DNA,心理防线崩溃、主动承认。

还有其他办法吗?很难。

当然了,这也就是我们旁观者的猜测,毕竟我们不是专业的,相信警方会尽快还原事实,相信他们有办法拨开迷雾。

在事情“官宣”调查结果之前,我们不站任何一边,一定是客观、理性、尊重证据的,更不听一面之词,但不论是谁在这个过程中说了谎,真相一定会大白!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