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7 16:13: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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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农民,没有社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怎么实现?

这个问题说起来其实很复杂的,最好还是从建国以前说起。

建国以前我们的三座大山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当时,中国的土地主要集中在少数的封建地主手中,在当时占农村人口总数不到10%的地主、富农约占有农村70%~80%的耕地。没有土地的农民就会受到他们的严重剥削。因此,我们才掀起了土地革命(1927年到1937年),最终以团结一致抗日为结束。抗战结束以后,我国又开始推动土地改革。1947年的西柏坡会议制定和通过了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其中规定:

“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乡村农会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它财产,并征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

“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它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农民的命根子就是土地,没有土地就会受到剥削。实施土地改革以后,确实每人分到了土地。可是每一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每一个家庭的劳动力也不一样,而且有的家庭可能会突遭变故,土改以后很快又出现了土地的兼并问题。

怎么办?我国对于农业实施社会主义改造的时候,采取的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式。1956年公布并实施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以及后来又实施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都明确了对社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比如说五保户制度、对于老弱病残的保护、基本粮食供应和保障。在当时公社制度下,虽然生产率不高,大家都很穷,但是仍然能够保障了没有劳动能力群体的生存权。

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首先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享有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但是所有权依然归村集体(生产队)。改革开放以后,当时的经济运行体制还是没有多大变化,人们还是交公粮的交公粮,另外还有三提五统等等。但是,由于人们的产出高了,经济生活不再僵化,大多数农民的生活还是变好了。

到90年代,我国才开始推动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是由于当时的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太多,出现了大量下岗工人。我们需要建立市场化的就业体制,也就是说一个人不能一就业之后,就始终利益绑在这个单位不能流动。为了解决这些职工以前的贡献问题,国家确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保险费由国家(或原国有企业)承担。

1991年我国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此以前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外资企业的职工都无法享受退休制度的,退休待遇使用范围仅仅是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在企业的农民(当时已经破除了就业身份限制,出现了农民合同工)实际上也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到达相应的年龄时,符合相应的条件可以领取养老金。

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是以养老保险缴费(包括国家代缴的视同缴费)为条件的,这是由国家法律认可的。像城镇无业失业人员不缴费也是没待遇的,不仅仅是农民是这样。

不过,当时的户籍限制还没有破除,农民想参加社保只能实现单位就业,而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直到2014年开始推动户籍改革,各地才陆续允许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实际上,不管是农民还是城镇无业失业人员,如果没有足够的收入,实际上也是难以负担起灵活就业人员保险费的。为了给他们建立起专属的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国家推动了新农村养老保险,这是以个人缴费和国家补贴为基础形成的待遇。2011年建立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了消除城镇和农村的差别,国家在2014年将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至此统一了农村和城镇的待遇。

可以说社会保险制度从建立开始,除了一部分视同缴费有国家承担费用以外,现在都是通过缴费享受待遇,人人平等。

如果说现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比较低,无法满足养老。首先还是依靠个人积蓄、继续工作和子女赡养这样的家庭养老方式。如果无法实现,国家还建立了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另外国家还有相应的扶贫机制,帮助贫困家庭脱贫。

国家正在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机制,既能够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又能够促进人们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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